雙十一前監管再出招 | 電商問題莫成老生常談

雙十一理應成為增進消費者福祉, 推動電商行業良性發展的節點, 而非假貨, 虛假宣傳, 刷單, '二選一' 等劣幣現象橫行的衍生地.

雙十一將至, 市場監管總局召開學習貫徹《電子商務法》, 規範網路集中促銷活動行政指導座談會, 召集京東, 蘇寧易購等13家網路經營企業, 聽取加強網路市場監管的意見建議, 研討部署規範網路經營和集中促銷活動.

曆經10年, 雙十一已經成為電商領域最重要的促銷節點, 每年各家電商的交易紀錄不斷創下曆史新高.

對於消費者而言, 一方面希望能夠在雙十一買到性價比更高的商品, 另一方面也會有隱隱的擔憂. 其中包括, 各種打著 '××折' 的電商商品, 是否先調高了原價然後偽打折;是否存在所謂的電商 '特供' , 以品質降低來玩 '降價更降質' 的遊戲;是否各種打擦邊球, 推出所謂 '高仿' 等山寨貨. 凡此種種, 最終讓消費者花了錢沒買到實惠, 反而有上當受騙之感.

對於參與促銷的商家來說, 以往也面臨某些不規範現象. 比如, 電商平台的 '二選一' , 就剝奪了商家進入多個平台的選擇權, 破壞了市場多元化供應和競爭格局. 同時, 部分商家的刷單, 營造虛假交易量等行為, 同樣損害了平台和消費者的權益.

電商行業發展至今, 已經演變為GMV(網站成交金額)數萬億的重要產業, 其關係的上下遊產業鏈眾多. 正因如此, 在肯定電商帶來的技術和服務創新以及為消費者提供種種便利的同時, 進一步完善對電商問題的監管體系, 從而淨化其生態, 具有巨大的社會影響力.

今年雙十一前, 監管部門提前召集各大電商平台 '開會' , 是維護和提升雙十一電商環境的必要舉措. 尤其是將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的《電子商務法》, 對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進行了界定, 讓電商監管有法可依.

今年雙十一無疑是對《電子商務法》的預演, 雖然法規尚未正式落地, 但政府監管力度持續強化是必然趨勢. 除了市場監管總局的此次座談會 '吹風' , 在雙十一過程中, 用於監管的法律和執法手段並不缺乏.

比如,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 商家如有欺詐行為, 消費者可以要求三倍賠償, 即 '假一賠三' . 由於消費者與平台之間存在資訊不對稱, 在鑒別假貨及虛假宣傳時存在較大難度, 那麼是否能探索舉證倒置, 遇到此類投訴商家及平台必須出具相應證明, 由接收投訴的監管部門對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如此一來, 將大大降低消費者的維權成本.

此外, 為了防止平台, 商家間的惡性競爭及疑似壟斷行為, 對於被曝光的刷單, '二選一' 現象, 相關部門的調查和處理也必不可少, 從而讓此類不當行為受到相應的法律制約.

雙十一理應成為增進消費者福祉, 推動電商行業良性發展的節點, 而非假貨, 虛假宣傳, 刷單, '二選一' 等劣幣現象橫行的衍生地. 此類現象如果不加以徹底遏制, 消費者, 正當經營商家和平台都會蒙受損失. 隨著雙十一前政府監管再出招, 我們期望電商問題莫成老生常談, 而是呈現逐步加以改進的新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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