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通知, 这些省要配上万台大型医用设备

医药网10月31日讯 三年内新增超一万台大型医用设备, 无论是医院还是医疗器械企业都将直接受益, 行业迎来新一轮大发展.
超一万台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出炉
昨晚 (10月29日晚)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挂出重大通知, 名称为《关于发布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 (下称《规划》) , 意味着关于未来三年内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规划正式出炉.
《规划》明确指出, 2020年底, 全国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22548台, 其中新增10097台, 分3年实施; 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不分所有制, 投资主体, 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 均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 统一准入, 统一监管.
可以看到, 国家在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同时, 上述《规划》是直接利好整个行业大发展的, 无论是医院还是 医疗器械 生产经营 企业 都将受益.
阶梯配置, 对社会办医配置设备大放开
《规划》同时也指出, 大型医用设备要实行阶梯配置, 资源共享.
即, 引导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 医疗技术水平等因素按阶梯, 逐级有序对应, 合理配置功能适用, 技术适宜, 节能环保的设备. 严格控制公立 医院 超常装备. 支持区域性医学影像中心等卫生 健康 领域的新业态, 新模式发展, 促进资源共享.
同时, 《规划》充分考虑了社会办医发展需求, 对非公医疗而言, 不以医疗机构等级, 床位规模等业务量因素作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主要配置 标准 , 重点考核机构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等保障应用质量安全的要求.
整体配置规划数量与布局
今年3月份, 经国务院批准, 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 (2018年) 》. 目录分为甲类和乙类, 其中: 甲类包括5类大型医用设备,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配置许可, 乙类包括7类大型医用设备, 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配置许可.
这之后, 2018年5月, 国家卫健委印发《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和《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明确了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提出本地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实施方案建议, 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制订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
此次《规划》中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安排, 与上述文件相关要求一致.
在医院与生产企业都关心的整体配置规划数量与布局上, 《规划》要求 '以省级区域或跨省域为规划单位,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区域功能定位, 医疗服务能力, 配置需求, 社会办医发展等因素, 合理规划配置数量. '
其中,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根据工作需要按年度实施,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制订年度实施计划.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
1.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 加强对在用设备使用状况的跟踪和评价, 本规划期内暂不制订新增配置规划. (说明: 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 目前存量 1 台. )
2.质子治疗肿瘤系统. 全国总体规划配置控制在10台内, 全部为新增配置. 按区域功能定位, 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和医疗机构诊疗水平等实际情况, 到2019年底前, 在华北, 华东, 中南, 东北, 西南, 西北6个区域各配置1台; 到2020年底在人口密集, 医疗辐射能力强, 集中京津冀, 长三角, 珠三角和成渝经济区的华北, 华东, 中南, 西南再各规划配置1台.
3.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 (PET/MR) . 加强对在用设备使用状况的跟踪和评价. 到2020年底, 全国暂规划配置33台, 按华北, 东北, 华东, 中南, 西南, 西北6个区域配置, 其中新增28台.
4.高端放射治疗设备. 到2020年底, 全国规划配置216台, 其中新增188台.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
1.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 (PET/CT, 含PET) . 到2020年底, 全国规划配置710台内, 其中新增377台.
2.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 (手术机器人) . 到2020年底, 全国规划配置197台内, 其中新增154台.
3.64排及以上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 (64排及以上CT) . 到2020年底, 全国规划配置8,119台内, 其中新增3,535台.
4.1.5T及以上磁共振成像系统 (1.5T及以上MR) . 到2020年底, 全国规划配置9846台内, 其中新增4451台.
5.直线加速器 (含X刀) . 到2020年底, 全国规划配置在3,162台内, 其中新增1,208台.
6.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 到2020年底, 全国规划配置254台内, 其中新增146台.
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数量分布表
需要强调的是, 在上述配置过程中以及这之后, 监管再升级.
《规划》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推行 '双随机, 一公开' 监管模式.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建设大型医用设备信息化管理平台, 依托平台实现中央-地方信息互联互通, 做到全透明, 可核查. 加强设备使用评价和分析比较, 防范和治理过度利用, 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不合理增长. 充分发挥专业协会作用, 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加强行业自律和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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