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張先生稱其旅途中拍攝的上千張照片不翼而飛, 使得自己和家人遭受重大精神損失, 故將相機的銷售商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與生產商上海小蟻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 要求將小米微單相機作退貨處理, 賠禮道歉, 並賠償旅途中各種花銷共13716元.
日前, 海澱法院受理了此案.
張先生稱, 自己的獨子一直很想去北京爬長城, 遊故宮, 恰逢孩子小學畢業, 張先生決定帶其去北京遊玩, 但妻子與父母不能同行, 就囑咐張先生多拍些照片. 為此張先生特意從小米官網購置可拍攝4000餘張照片的小米微單相機一台. 後張先生陪同兒子在北京遊玩多天, 並拍攝了上千張遊覽照片. 其本想與家人共用, 孰料存在相機裡的上千張照片竟不翼而飛.
張先生認為, 上千張照片突然丟失是相機在某個時刻出現故障, 致使儲存卡自動格式化或執行了全部刪除. 此外, 相機的無線LAN功能及視頻拍攝亦存在問題.
因此, 張先生稱在小米官網申請了7天無理由退貨, 卻被客服質疑是否存在誤操作為由進行推脫, 故訴至法院, 要求相機的銷售商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與生產商上海小蟻科技有限公司, 賠償其在旅途中所產生的往返路費, 住宿費, 景點門票費及精神損失等共計13716元.
日前, 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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