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 確定了完善出口退稅政策加快退稅進度的措施, 這一舉措將為企業減負, 保持外貿穩定增長.
會議指出, 實行出口退稅, 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則. 進一步完善出口退稅政策, 加快出口退稅進度, 有利於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推動實體經濟降成本, 也有利於應對當前複雜國際形勢, 保持外貿穩定增長.
會議決定, 從2018年11月1日起, 按照結構調整原則, 參照國際通行做法, 將現行貨物出口退稅率為15%的和部分13%的提至16%;
部分出口產品退稅率展示
9%的提至10%, 其中部分提至13%;
5%的提至6%, 部分提至10%
對高耗能, 高汙染, 資源性產品和面臨去產能任務等產品出口退稅率維持不變. 進一步簡化稅制, 退稅率由原來的七檔減為五檔.
會議同時確定, 為進一步加快退稅進度, 對信用評級高, 納稅記錄好的出口企業簡化手續, 縮短退稅時間, 全面推行無紙化退稅申報, 提高退稅審核效率. 優化退稅服務, 幫助企業及時收集單證申報退稅, 儘快實現電子退庫全聯網全覆蓋.
鼓勵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中小企業代辦退稅服務. 堅決打擊騙取出口退稅行為. 通過採取上述措施, 今年底前將辦理退稅平均時間由目前13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