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面》明確本次試點新產品為藥材挖掘機, 秧苗移栽機, 電動播種機3個品目, 以及電動多旋翼植保無人飛機. 試點補貼產品由全國相關企業自願申報. 新產品實行分檔定額補貼, 植保無人飛機統一補貼標準為16000元/架.
《方案》還指出, 試點時間為2018年9月22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試點資金規模: 新產品年度試點資金全省總量不超過3000萬元, 植保無人飛機年度試點資金全省總量不超過1000萬元. 各縣(市, 區), 農墾農場按不超過年度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總規模的10%安排. 試點範圍包括全省各縣(市, 區), 及農墾農場.
新產品試點補貼對象為全省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 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植保無人飛機試點補貼對象僅限於全省範圍內農業生產經營組織, 並還要符合相關條件: 有1名以上(含1名)經試點產品生產企業或專業機構培訓合格的操作人員;有相對健全的植保無人飛機運營管理制度體系, 包括出入庫登記, 專人保管, 植保作業流程, 安全飛行管控, 作業記錄統計等制度;在申報補貼前, 已按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完成實名登記或國籍登記;已投保財產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已完成100畝以上的植保作業量.
在企業投檔方面, 《方案》明確指出, 參與補貼試點機具品目生產的全國企業採用自願申請投檔, 投檔成功後, 整個試點時限內有效. 符合投檔要求的企業和產品, 經公示無異議後, 將導入甘肅省農機購置輔助管理系統. 同時, 《方案》還對新產品試點企業條件, 新產品試點產品條件, 植保無人飛機生產企業條件, 植保無人飛機技術條件有詳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