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 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山東省財政廳, 中國民用航空山東安全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山東省2018-2020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 支援推動農機產品技術創新, 鑒定推廣和轉化應用, 引導植保無人機規範應用, 更好地滿足廣大農民群眾對新興農機裝備日益增長的需要, 結合山東省實際, 進行了相關工作部署.
《通知》明確規定了納入補貼試點範圍的產品為3類, 其中對大蒜種植機械, 有機廢棄物好氧發酵翻堆機(包括翻堆裝置, 發酵裝置)等2類產品進行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 對植保無人機1類產品進行農機購置補貼引導規範應用試點.
《通知》對植保無人機的資質條件明確為: 空機重量不大於116千克, 起飛全重不大於150千克, 載藥量10升以上;設計飛行速度不大於15米/秒, 設計飛行真高不超過20米, 能夠控制在視距內或擴展視距內操作;有固定的藥箱安裝位置和唯一匹配緊韌體, 一款機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藥箱;有操作人員身份密鑰接入裝置, 能夠做到經密鑰連接後方可作業飛行;加裝有飛行控制晶片, 電子圍欄, 避障系統軟體, 作業飛行數據即時記錄存儲裝備和施藥作業系統, 具備防重噴漏噴, 防農藥漂移功能, 能夠實現作業飛行可識別, 可監測, 可追查;獲得省級以上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或鑒定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或鑒定證書. 納入適航管理的無人機由民航局適航主管部門另行規定.
另外, 《通知》還規定植保無人機生產企業資質條件為: 建立有智能化管控平台, 能夠對其產品的作業飛行實行遠程即時監測, 安全管控, 且該平台已直接或間接接入中國民用航空局無人機雲交換系統;擁有健全的植保無人機操作人員培訓考核體系, 有較強的培訓師資力量, 能夠對其產品操作人員進行法律法規知識, 安全飛行常識, 基本操作技能, 安全用藥技術和突發情況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培訓考核;按照山東省投檔審核及相關檔案要求, 完成自主投檔等工作.
對於農機新產品的補貼對象, 《通知》明確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 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農民(農機)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農業企業和其它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而植保無人機的補貼對象則是從事植保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 主要包括農民(農機)合作社, 植保作業組織, 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組織等. 對個人購置植保無人機暫不予補貼. 《通知》還明確了植保無人機的補貼條件為: 擁有一定數量的經試點產品生產企業或專業機構培訓合格的操作人員, 並提供培訓合格證明;有相對健全的植保無人機運營管理制度體系, 並提供出入庫登記, 專人保管, 植保作業流程, 安全飛行管控, 作業記錄統計等制度;在申報補貼前, 已按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完成實名登記或國籍登記, 並在申請補貼的機具上粘貼登記標誌;已投保財產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並提供保險單, 保險期不少於一年;已完成不少於100畝的植保作業量, 需提供作業合同, 作業量證明等相關材料;提供縣級農機部門要求的其它材料.
在令人矚目的資金規模方面, 《通知》明確指出: 補貼資金從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中統籌解決, 2018年試點補貼資金總量不超過4000萬元. 其中大蒜種植機械, 有機廢棄物好氧發酵翻堆機年度內資金總量合計不超過3000萬元, 植保無人機年度內試點資金總量不超過1000萬元. 試點期限截止到2020年底.
在補貼標準方面, 大蒜種植機械, 有機廢棄物好氧發酵翻堆機按照銷售價格30%的比例進行補貼, 並實行定額限制. 其中大蒜播種機, 翻堆裝置最高單機補貼額不高於5萬元;發酵裝置單機30立方米以下最高補貼額不高於5萬元, 30立方米(含)-60立方米不高於12萬元, 60立方米(含)以上不高於15萬元. 植保無人機實行定額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