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我國科研設施與 儀器 規模持續增長, 覆蓋領域不斷拓展, 技術水平明顯提升, 綜合效益日益顯現. 但是, 科研 儀器設備 重複購置和使用率不高的現象也日漸顯現, 科研儀器設施專業化服務能力亟待提高.
為提高科研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率, 2015年, 國務院印發《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 意見要求, 加快推進科研設施與儀器向社會開放, 進一步提高科技資源利用效率.
在盡量避免和杜絕不必要的大型科研儀器重複購置的基礎上, 為提高現有重大科研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率和使用效率, 近日, 河南省科技廳, 財政廳聯合出台了《河南省科研設施和儀器向社會開放共用管理辦法》和《河南省科研設施和儀器向社會開放共用雙向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 '細則' ).
大型科學儀器設施, 是指用於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活動的單台(套) 原價值20萬元以上或者具有特殊功能10萬元以上的科學儀器和實驗設施.
據了解, 河南省科技廳, 財政廳為落實國家和河南省關於加快推進科研設施和儀器開放共用的有關政策, 聯合建設了 '河南省科研設施與儀器共用服務平台' . 截至目前, 河南省平台入網管理單位271家, 入網儀器近3900台(套), 提供共用服務總次數超過6300次.
《細則》中明確指出河南省科研設施和儀器開放共用補貼採取 '雙向補貼' 方式, 包括對管理單位科研設施和儀器開放共用服務績效獎補以及對用戶使用科研設施和儀器服務支出補貼. 共用補助資金採取後補助形式實施, 同一單位在同一年度獲得市級財政補助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下一步, 河南省科技廳, 財政廳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河南省科研設施和儀器開放共用工作體系, 儘快啟動開放共用雙向補貼工作.
為適應科學技術迅速發展的新形勢, 改革科學儀器的管理方式和運行機制, 加強科學儀器設備的共用共用, 已成為科技進步, 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 大型科研儀器的開放共用, 不僅提高了大型科學儀器利用效率, 同時也為一些初創企業和中小企業降低了科研創新成本, 推動了社會科技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