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我国科研设施与 仪器 规模持续增长, 覆盖领域不断拓展, 技术水平明显提升, 综合效益日益显现. 但是, 科研 仪器设备 重复购置和使用率不高的现象也日渐显现, 科研仪器设施专业化服务能力亟待提高.
为提高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 2015年, 国务院印发《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 意见要求, 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 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
在尽量避免和杜绝不必要的大型科研仪器重复购置的基础上, 为提高现有重大科研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率和使用效率, 近日, 河南省科技厅, 财政厅联合出台了《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细则' ).
大型科学仪器设施, 是指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单台(套) 原价值20万元以上或者具有特殊功能1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和实验设施.
据了解, 河南省科技厅, 财政厅为落实国家和河南省关于加快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的有关政策, 联合建设了 '河南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 . 截至目前, 河南省平台入网管理单位271家, 入网仪器近3900台(套), 提供共享服务总次数超过6300次.
《细则》中明确指出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补贴采取 '双向补贴' 方式, 包括对管理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绩效奖补以及对用户使用科研设施和仪器服务支出补贴. 共享补助资金采取后补助形式实施, 同一单位在同一年度获得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下一步, 河南省科技厅, 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工作体系, 尽快启动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工作.
为适应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新形势, 改革科学仪器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 加强科学仪器设备的共享共用, 已成为科技进步, 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 不仅提高了大型科学仪器利用效率, 同时也为一些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降低了科研创新成本, 推动了社会科技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