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從越南官方網站獲悉, 越南總理阮春福(Nguyễn Xuân Phúc)簽署27/CT-TTg號指令, 要求採取緊急措施, 加強進口和使用進口廢料作為生產原料的管理.
拒做 '代加工' 國家
據了解, 越南政府此項舉措是為了避免越南被當做 '代加工' 國家而緊急採取的行動, 是繼中國禁廢和巴塞爾公約挪威提案工作組會議討論後, 又一締約國明確規定, 限制洋垃圾的跨境轉移, 將再生資源行業發展的重心放在本國的廢物回收利用上.
阮春福明確指示, 越南不會為廢料進口代理商頒發新證書或是延長證書期限, 只有證明其有需求和能力來利用進口廢料作為生產原料並且環保條件達標的廢料進口企業, 才能獲得證書. 只做初加工的廢料進口也是不被允許的.
禁出口, 保內銷
據越南某中資廢塑料造粒企業反饋, 越南政府近日發布的這項指令, 對越南本國的廢塑料企業來說, 是保護性政策, 是利好!禁止只做初加工的廢料進口, 是在限制加工好的再生顆粒出口, 避免越南國內出現高端再生顆粒供不應求的情況.
據越南某中資造粒企業負責人介紹, 越南國內的再生顆粒需求量雖然沒有中國的體量大, 但是需求也不小. 他介紹說, 目前該企業是內銷為主, 17日發布的政策對該企業的影響是積極正面的.
另據報道, 阮春福總理還表示, 從今年10月1日起, 越南將禁止通過陸路進口廢料.
職責分工, 加強進口廢料管理
針對進口廢料管理, 阮春福總理髮布的這項指令對越南各政府部門職責分工作出了要求.
自然資源與環境部 負責審查和完善相關法律檔案, 確保廢料進口企業合法合規進口和利用廢料.
財政部 指導海關, 集中力量清理口岸廢料, 採取措施將非法進口廢料阻擋在國門之外.
工貿部 協調相關部門, 研究和實施廢料進口貿易救濟, 指導市場管理機構加強對進口廢料的交易和利用的檢查.
交通運輸部 指示有關當局經營港口, 包括確認到港廢料具備資質, 裝載卸載進口廢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