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為激發創新活力, 提高採購效率, 江蘇省政府再出採購新規. 新規中指出, 技術, 服務標準不統一, 採購人不普遍使用的項目將不再被列入省級集中採購目錄中, 此外, 還將擴大預算單位採購自主權, 強化採購制度管理, 線上提交採購需求等. 新規的出台, 將進一步激發江蘇 儀器 採購市場活力.
進入21世紀以來, 國家經濟的發展日益迅速, 綜合國力得到了顯著提升. 除此之外, 規範各行各業發展的各項國家標準, 法律也逐漸完善起來. 科學儀器行業作為國家的科技實力的突出代表, 其平穩運行將對社會的發展大有助益. 事實上, 除了江蘇省出台的新規對科研儀器採購有了直接規定外, 在宏觀調控上, 國家多部門主體早就實施了一系列標準和法規, 從生產, 採購等多個環節對科學儀器行業的發展進行了具體規定.
以往在科學儀器的採購中, 總會出現質次價高, 惡性競爭, 效率低效等飽受社會詬病的現象. 2017年7月18日, 財政部對《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政令第18號)進行了修訂, 修訂後的《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在當年10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在這項管理辦法中指出, 該方案的制定主要是為了規範政府採購當事人的採購行為, 加強對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活動的管理, 維護國家利益, 社會公共利益和政府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除儀器採購外, 在免稅進口科研 儀器設備 上, 國家也出台了系列政策來加快科研設施和儀器向社會開放的進程. 2017年9月,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了《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用管理辦法》, 辦法中明確指出對進口設備應該如何管理, 對管理單位的要求和如何評價考核等作出明確的規定和指示. 此外, 同年施行的《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17版)》中包括了環境監測專用儀器四類, 具體有煙氣排放連續監測儀, 氨逃逸雷射線上分析儀, 揮發性有機物VOCs分析儀, 重金屬水質自動分析儀, 購買此類儀器可抵免企業所得稅.
技術的累積, 使得我國科學設施和儀器設備的規模持續增長, 且覆蓋領域不斷延伸. 面對數量眾多的儀器設備採購商, 生產廠商, 如何規範市場, 實現交易雙方的利好發展成為新的挑戰. 儀器企業應該將目光聚焦在國家政策, 法律法規等與自身長足發展直接掛鈎的關鍵性因素上, 明確國家在科研儀器上的各項政策法規, 抓住商機, 實現企業在市場的一舉致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