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和李克強總理關於防汛搶險救災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 8月29日, 財政部商水利部, 農業農村部撥付農業生產救災及特大防汛抗旱補助資金8.1億元, 支援山東, 安徽, 吉林, 黑龍江, 江蘇, 福建, 江西, 河南, 湖北, 湖南, 廣東, 重慶, 貴州, 陝西, 甘肅和黑龍江農墾等地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用於農業生產救災以及修複水毀水利設施等方面, 幫助恢複災區群眾生產. 其中撥付山東省2.2億元用於支援應對颱風和暴雨洪澇災害. 財政部要求有關省份嚴格按照資金管理規定, 管好用好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加快資金撥付和預算執行, 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快速應對處置災情, 全力做好搶險救災和農業生產補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