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放科創活力 | 科研儀器採購自主權進一步擴大

'十三五' 以來, 國家對科技創新的扶持力度不斷加大, 儀器儀錶 行業迎來了空前的機遇. 如何在巨大的市場機遇中抓住發力點, 扭轉國產 儀器 在採購市場中累積的劣勢, 走出一條國產儀器廠商的崛起之路, 需要業內不斷的探索!

政策層面, 近年來, 國家頻頻出台支援科技創新的政策, 科研經費管理持續 '鬆綁' . 2016年11月, 《關於完善中央單位政府採購預算管理和中央高校, 科研院所科研 儀器設備 採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出台. 《通知》進一步明確了簡化科研儀器採購審批流程, 加強儀器採購內部管理, 做到科研儀器設備採購的全程公開, 透明, 可追溯.

無獨有偶, 日前, 國務院發布關於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明確指出要賦予科研單位科研項目經費管理使用自主權. 直接費用中除設備費外, 其他科目費用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 旨在充分釋放創新活力, 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

市場層面, 政府採購實踐中, 質次價高, 惡性競爭, 效率低下等問題飽受社會詬病. 可以發現, 科研儀器市場的淨化還需要全面改革完善. 客觀來看, 科研儀器採購自主權提升, 本質在於科學管理科研項目經費, 核心在於根據自己實際情況採購最適合的儀器設備. 當然, 也要嚴防採購人員在採購過程中出現不正當的行為, 保證科研儀器採購的公開透明.

地方政府也積極創新, 走在科研儀器採購改革的前列. 繼河北省在科研儀器設備採購, 基建項目等方面有更多的支配權後, 近日, 江蘇政府採購為提高效率再出新規, 完善政府採購制度體系.

從整個大環境來看, 我國在採購環節的規定還不夠完善, 在政府採購市場中, 尤其是在部分核心高端儀器領域, 進口儀器比比皆是, 很少看到國產品牌的影子. 慶幸的是, 當前, 政府部門出台了不少相關政策, 細化國產科研儀器裝備優先採購操作辦法; 擴大國產科研儀器裝備的採購規模; 扶持一批國產科研儀器裝備企業創新發展; 建立對自主創新儀器裝備的科學定價機制, 鼓勵和支援企業加大科研投入.

不難發現, 科研儀器發展利好因素集聚, 採購市場正日逐規範完善. 另一方面, 在採購自主權擴大的同時, 優先鼓勵國產儀器, 這明顯地促進了國產儀器自主創新實力的提升, 也拉動科研儀器裝備產業的持續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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