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 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大氣汙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9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報告提出, 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在2018年年底前依法制定並公布有毒有害大氣汙染物名錄.
報告建議, 加快制定配套法規規章和標準. 在2019年年底前出台排汙許可管理條例, 對固定汙染源實施全過程管理和多汙染物協同控制, 按行業, 地區, 時限核發排汙許可證. 2020年, 將排汙許可證制度建設成為固定源環境管理核心制度, 實現 '一證式' 管理. 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快建立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境保護召回制度. 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地區要積極制定嚴於國家汙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標準.
報告提出, 鼓勵地方在大氣汙染防治領域先於國家進行立法. 2018年底前, 各省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制定或修改大氣汙染防治相關條例, 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明確細化上位法規定, 增強法律的操作性, 規範性, 約束性, 實現大氣汙染防治地方性法規全覆蓋.
報告還提出, 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圍繞到2020年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 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的總體目標, 把大氣汙染防治作為重點工作領域, 持續開展執法檢查, 跟蹤監督, 聽取審議工作報告, 專題詢問等.
報告強調, 對於這次執法檢查中發現的突出違法問題, 要納入中央環保督察 '回頭看' 範疇, 落實法律責任, 依法嚴肅處理. 各省(區, 市)要舉一反三, 嚴格依法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逐一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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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相關決議草案 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依法推動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草案9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
決議草案由導語和五條組成. 主要內容包括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堅持黨對生態文明建設的領導;建立健全最嚴格最嚴密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大力推動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實施;廣泛動員人民群眾積极參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決議草案指出, 生態文明建設面臨的形勢仍然嚴峻, 正處於壓力疊加, 負重前行的關鍵期, 已進入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的攻堅期, 也到了有條件有能力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窗口期.
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高虎城在向常委會會議作說明時表示, 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 肩負著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 推動環境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實施的光榮使命, 要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特點和優勢, 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 主動作為, 積極作為, 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汙染, 用法治的力量保護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