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械採購價格裸奔正式開始, 競爭對手舉報更猛烈!

醫藥網8月9日訊 醫療器械採購 '裸奔價' 時代到來, 大潮退去, 價真價假, 一目瞭然. 真了還好, 不真的價格只有被對手舉報的份.
8月8日這一天, 上海陽光 醫藥 採購網發了一個公告, 公告名為《關於 醫療器械 '陽光採購' 等有關事項的工作提示》. 初看公告名字, 感覺不是啥大事, 但細讀起來, 卻發現一個重要情況, 那就是上海市陽光採購平台將於本月開始, 每月底向可登錄該平台的醫療機構和醫療器械生產 (總代) 企業 及終端供貨企業導出數據, 數據是全量醫療器械最新的外省市價格資訊, 對醫療機構導出的數據還包括議價結果資訊.
原文表述如下: 陽光平台將在2018年8月開始在每個月月底通過資證管理系統向平台用戶提供數據導出功能, 向所有可登陸陽光平台的醫療機構提供全量醫療器械最新的外省市價格資訊及議價結果資訊; 向所有可登陸陽光平台的企業提供全量醫療器械最新的外省市價格資訊.
該公告是為進一步推進醫療器械 '陽光採購' 及議價工作, 解決醫療機構及企業在操作過程中的問題和困難.
那麼, 採購操作中, 醫療機構遇到的問題無非是怕採購的產品價格高, 企業遇到的問題恐怕是價格落後於競爭對手, 以及所謂的暗箱操作.
現在, 解決上面問題的手段來了, 每月底向醫療機構和企業提供全量資訊, 讓 醫院 對自己採購的產品價格有一個及時把控, 也讓企業之間相互提醒著: 你這次的價格是真的嗎, 我看你外省的價格比這次報的低啊, 我要舉報.
可以說, 價格裸奔時代已經來了. 而價格裸奔跟上海市廢除二次議價是有一定聯繫的.
去年12月19日, 上海陽光醫藥採購網發布《關於開展本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醫療器械公開議價工作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 , 要廢除飽受詬病的二次議價, 今後醫療機構發起議價, 終端企業確認價格, 雙方自主議定的結果即為採購價. 明確 '公開議價' 的流程, 該價格僅對本醫療機構有效. 這樣一來, 醫療機構當然需要裸奔價.
《通知》裡提到的議價流程如下:
另外有兩個重要看點, 一是向所有可登陸陽光平台的企業提供全量醫療器械最新的外省市價格資訊自然會引起競爭對手間相互監督舉報, 澄清產品價格的作用. 這個不必多言, 只是企業每月拿到的 '外省市價格資訊' 會不會流到外省企業作為他們的競爭武器, 很有看頭.
二是, 上海市陽光醫藥採購網的主體是上海市醫藥集中 招標 採購事務管理所, 而後者是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 也就是說, 上海市廢除二次議價是因為有醫保支援, 而醫保控費的大背景下, 醫械採購中的雙方必須遵循市場規律議價, '暗箱' 操作肯定被打. 再加上新組建的國家醫保局全面把握集中採購工作, 裸奔價蔓延只是時間問題.
附:
關於醫療器械 '陽光採購' 等有關事項的工作提示
各有關醫療機構, 生產 (總代) 企業及終端供貨企業:
根據《關於開展本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醫療器械 '陽光採購' 有關事項的通知》 (滬人社醫〔2016〕133號) 及《關於全面推進本市醫療器械 '陽光採購' 有關事項的通知》 (滬人社醫〔2017〕293號) 的要求, 為進一步推進醫療器械 '陽光採購' 及議價工作, 完善管理功能, 提升服務水平, 解決醫療機構及企業在操作過程中的問題和困難, 現將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1, 對市醫保中心發布公告擬失效的醫療器械編碼, 陽光平台設置45天過渡期, 過渡期內允許醫療機構繼續完成採購, 配送, 驗收, 結算, 過渡期結束後編碼正式失效.
2, 陽光平台將優先按五省市省級價格對醫療器械議價結果超過外省市價格提示線的產品進行提示, 無五省省級價格的, 按十省省級價格進行提示; 如十五省均無省級價格, 優先按五省市下屬地市級價格進行提示, 無五省市地市級價格的, 按十省市地市級價格進行提示.
3, 陽光平台將在2018年8月開始在每個月月底通過資證管理系統向平台用戶提供數據導出功能, 向所有可登陸陽光平台的醫療機構提供全量醫療器械最新的外省市價格資訊及議價結果資訊; 向所有可登陸陽光平台的企業提供全量醫療器械最新的外省市價格資訊.
4, 陽光平台將在資證管理系統中向醫療機構主動提示授權將在30天內過期的產品, 並可按醫療器械統編代碼進行數據篩選.
5, 陽光平台將在資證管理系統的確認企業授權配送功能中增加按多個醫療器械統編代碼和授權描述進行數據篩選的功能.
6, 陽光平台對同一產品的新舊編碼將做申報採購價或承諾價的關聯, 但新舊編碼仍需由各生產 (總代) 企業在資證管理系統上各自填報外省市價格, 並由醫療機構和終端供貨企業議定成交後方可正常採購.
7, 陽光平台醫療器械外省市價格更新審核規則:
(一) 五省省級價格更新, 按規定予以審核;
(二) 十省省級價格更新, 如原有五省價格且低於五省最高價, 按規定予以審核; 如原有五省價格且高於五省最高價, 不予審核; 如原無五省價格, 按規定予以審核;
(三) 地級市價格更新, 原則上不予審核, 除低於原地級市價格;
(四) 取消原最低價格上報, 請同時上傳取消最低價的相關證明材料.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採購事務管理所
2018年8月8日
2016 GoodChinaBrand | ICP: 12011751 | China Exp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