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合電路布圖設計: 如何登記? 如何撤銷?
整合電路布圖設計如何登記? 劉波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局初審及流程管理部
我國於2001年10月1日開始施行《整合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 (下稱《條例》) , 與之配套的《整合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實施細則》同日施行. 2001年11月28日, 《整合電路布圖設計行政執法辦法》施行, 隨後,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整合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費等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於2003年開始執行. 2017年7月1日起,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佔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要求, 執行新的整合電路布圖設計 (下稱布圖設計) 收費標準.
實踐概況自《條例》實施以來, 我國布圖設計申請一直呈現持續增長態勢. 從2001年的41件布圖設計申請, 到2010年突破1000件, 用了10年時間. 2015年, 布圖設計申請量突破2000件; 2017年, 布圖設計申請量達到3228件.
2001年至2017年, 布圖設計申請人主要為國內申請人, 境內外登記比例為93: 1. 布圖設計申請的地域分布比較集中, 申請量排名與地區經濟發展程度密切相關, 經濟發達地區的申請量居前, 前五位依次為上海, 廣東, 江蘇, 北京和浙江.
流程簡介布圖設計專有權經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登記產生. 申請人需要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提出登記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 才能獲得布圖設計專有權.
申請人可採用紙件申請和電子申請兩種方式提交申請. 紙件申請可以面交到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局的受理窗口或者寄交至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 電子申請需要登錄http://vlsi.sipo.gov.cn網站進行辦理. 需要說明的是, 中國專利電子申請網站的用戶可以直接登錄整合電路布圖設計電子申請平台, 無需重新註冊.
提交布圖設計申請時, 應當提交布圖設計登記申請表, 圖樣目錄和圖樣. 如果布圖設計在申請日之前已投入商業利用, 還應當提交4件樣品. 如果申請人委託了代理機構, 還應當提交代理委託書. 此外, 申請人還可以提交包含該布圖設計圖樣電子件的光碟和簡要說明.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檔案, 經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審查, 符合受理條件, 且未發現形式缺陷的, 審查員發出受理通知書和繳費通知書, 申請人按照繳費通知書的要求繳費後, 頒發整合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證書. 符合受理條件但存在形式缺陷的, 審查員發出受理通知書和補正通知書, 申請人應按補正通知書上的要求, 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補正材料, 如果經補正已克服全部缺陷, 審查員發出繳費通知書. 不符合受理條件的, 發出不受理通知書.
布圖設計申請人或者專有權人還可以提出著錄項目變更, 恢複權利, 中止和保全, 質押, 行政複議等請求. 布圖設計登記公告後, 公眾可以請求查閱該布圖設計的圖紙, 但申請人提交的電子版本的複製件或者圖樣, 除侵權訴訟或者行政處理程序需要外, 任何人不得查閱.
整合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撤銷審查標準的適用沈麗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
整合電路布圖設計 (下稱布圖設計) 專有權撤銷案件的特點是案件技術內容複雜, 證據形式多樣, 疑難法律問題多, 大多數撤銷案件涉及侵權訴訟.
近年來,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通過審理布圖設計專有權撤銷案件, 已逐漸形成一些共識.
程序啟動《整合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 (下稱《條例》) 第二十條和《整合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實施細則》 (下稱《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規定, 專利複審委員會發現並啟動撤銷布圖設計專有權, 因此布圖設計撤銷程序是一種依職權的行政行為.
雖然《條例》和《實施細則》中沒有明確撤銷意見提出人的法律地位, 但是為了保障社會公眾對獲准登記的布圖設計的監督, 並有利於布圖設計專有權法律制度的健康發展, 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撤銷意見, 由專利複審委員會審查後決定是否啟動撤銷程序, 審查範圍不受撤銷意見提出人所提出的理由和證據的限制,並可自行調查收集證據, 也有權決定採取對事實和證據調查的方式. 撤銷意見提出人可以作為一方當事人蔘與案件的審理程序.
撤銷理由按照《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規定, 撤銷程序審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登記的整合電路布圖設計是否符合 '整合電路' '布圖設計' 的定義, 布圖設計登記的主體審查, 獨創性及非公認的常規設計的審查, 保護客體的審查, 保護期限以及首次投入商業利用寬限期的審查.
判斷基礎判斷布圖設計專有權登記的內容是否屬於《條例》第二條第一, 二項規定的整合電路以及整合電路布圖設計時, 應當以複製件或者圖樣為準, 必要時可以將登記的晶片樣品作為輔助參考.
時間界限現有布圖設計的時間界限是布圖設計的申請日, 有首次商業利用日的, 指首次商業利用日.
判斷主體判斷布圖設計是否符合《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撤銷理由時, 應當基於布圖設計創作者和整合電路製造者所具有的知識和能力進行評價.
判斷客體布圖設計是《條例》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的三維配置的表達, 根據《條例》第五條規定, 不延及思想, 處理過程, 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
獨創性審查布圖設計獲得專有權的基本條件是布圖設計具備獨創性.
1.獨創性的概念《條例》第四條對獨創性定義如下: 受保護的布圖設計應當具有獨創性, 即該布圖設計是創作者自己的智力勞動成果, 並且在其創作時該布圖設計創作者和整合電路製造者中不是公認的常規設計.
對於獨創性定義中的 '獨' 應當理解為布圖設計應該是創作者自己的智力勞動成果, 是獨立完成的, 沒有抄襲他人作品, 沒有接觸他人的作品; '創' 應當理解為布圖設計的整體或部分不是公認的常規設計.
2.獨創性部分依據《條例》第七條, 布圖設計中可以有一個或多個獨創性部分, 布圖設計整體也可以具有獨創性. 任何具有獨創性的部分, 不應當是個別元件或個別連接, 應當是最小的設計單元. 最小的設計單元應具有較為明顯的獨立性, 具有某種相對獨立的電子功能, 具有明顯的設計獨立性.
如果布圖設計中部分模組是獨創性所在, 需要清楚表達該部分模組的電子功能如何實現.
如果根據複製件或圖樣的資訊, 不能實現部分模組的功能, 該部分模組不能作為判斷該布圖設計是否具有獨創性的基礎.
3.獨創性的判斷方法首先排除《條例》第五條中規定的不予保護的情形, 同時還要排除受整合電路工藝, 晶片功能等條件限定的唯一表達, 僅留下符合《條例》第二條第二項布圖設計定義的三維配置.
然後將布圖設計與現有布圖設計進行比對分析, 綜合考慮布圖設計的分類, 布局, 互連, 模組, 元件, 圖層數量以及其他細節布局, 根據整體考量綜合對比的原則, 既考慮局部的獨創點是否屬於現有設計或公認的常規設計, 也整體判斷布圖設計整體的獨創性, 根據比對結果判斷布圖設計是否具有獨創性.
今後, 隨著審查實踐的不斷豐富, 專利複審委員會將對審查標準會有進一步深入的理解, 對審查標準的適用也將更準確. 國知局複審委官網
2.亞馬遜申請 '口音翻譯技術' 專利 讓方言溝通不再有隔閡;
8月4日, 亞馬遜近日爆出一項新發明, 並向美國有關機構部門提出申請該專利. 據悉, 亞馬遜研發的新產品是一個音頻系統, 其最大的功能特色, 就是可以將說話人的口音轉化為聽者的口音, 讓不同地域的用戶溝通更加高效無障礙.
在專利申請書中, 亞馬遜將這個音頻系統描述為 '口音翻譯技術' . 其主要原理是能在會話中分析接收到的音頻, 檢測是否與多種存儲的口音匹配, 然後將一方口音翻譯成對方的口音.
換句話說, 亞馬遜這一專利技術能夠實現不同方言之間的轉換溝通, 類似於讓講粵語的和講四川話的人能夠無障礙溝通.
據極客網了解, 當前的語音識別轉換技術, 大多專註於不同語言之間的翻譯, 而著眼於方言轉換的並不多見. 不過國內來看, 科大訊飛很早年就開始致力於提供漢語與滿語, 蒙語等少數民族語言之間的 '機器識別轉換' ,
目前亞馬遜這項專利正在申請中, 如無意外將通過審核, 而不少業內人士也認為, 亞馬遜推出的音頻系統十有八九能順利獲得批准. 而一旦獲批, 可預見亞馬遜將會用於其客服系統, 畢竟亞馬遜電商服務著世界各地具有不同口音的用戶.
然而, 也有分析認為這種口音翻譯技術仍處於研究或 '防禦' 階段, 離最終的好效果還有一段距離. 為了阻止競爭對手創造類似的系統, 亞馬遜必須先下手為強, 先把專利拿到手搶佔先機. 極客網
3.加多寶賠廣藥集團14.4億背後 包裝專利之爭與行賄案;
雖然有了一個判決結果, '王老吉' 之爭仍在繼續.
2018年7月28日, 廣州白雲山(35.480, -0.49, -1.36%)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600332.SH, 下稱 '白雲山' ) 關於控股股東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 (下稱 '廣藥集團' ) 與加多寶系列公司之間的一審判決公告, 宣告廣藥集團與加多寶之間長達8年之久的 '王老吉' 商標之爭, 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14.4億元巨額賠償金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 '王老吉' 商標法律糾紛案件的一審《民事判決書》【 (2014) 粵高法民三初字第1號】顯示:
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 (下稱 '廣州加多寶' ) , 浙江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 加多寶 (中國) 飲料有限公司, 福建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 杭州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 武漢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賠償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人民幣1, 440, 557, 200元.
在起訴書中, 廣藥集團的訴訟請求賠償金額是29億元人民幣, 目前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判令加多寶系列公司賠償金額大約是廣藥集團訴賠金額的一半. 儘管如此, 14.4億元人民幣的巨額賠償金也為國內商標糾紛案件中罕見.
經濟觀察報記者向王老吉的運營方——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 (下稱 '廣州王老吉' ) 詢問對此案判決態度以及是否會因判決金額不及29億元而提出上訴, 廣州王老吉回複稱:
王老吉尊重法律的判決, 法律對加多寶侵權事實的認定, 是對 '王老吉' 這一中華老字型大小品牌的進一步保護, 同時也是對低成本違法的一種警示. 關於是否上訴, 需請示上級相關部門研究後決定.
加多寶方面沒有示弱.
2018年7月27日, 加多寶 (中國) 飲料有限公司 (下稱 '加多寶公司 ') 在官方網站上對廣東省高院的一審判決刊出聲明:
2018年7月25日, 我們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廣藥集團訴加多寶侵害商標權糾紛的一審判決. 加多寶不服該一審判決, 並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該一審判決不會生效.
我們堅持認為, 廣藥和加多寶雙方在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間, 是合作關係, 並依據協議履行義務享受權利, 加多寶根本不存在所謂侵權問題. 關於雙方的合作關係, 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8月16日對紅罐裝潢案的判決 (案號: 【2015】民三終字第3號) 中作了充分表述和認定, 共用紅罐裝潢的判決結果就是基於雙方多年合作背景, 曆史成因及消費者認知. 加多寶使用商標有協議依據並支付了使用費, 在使用過程中廣藥也給予積極配合和認可. 2010年, 廣藥曾出具多份函件配合加多寶在同年11月在廣州舉辦的亞運會中開展品牌宣傳和推廣, 這一期間, 雙方的合作是順暢愉快的, 加多寶為品牌推廣付出了艱辛努力, 做了巨大投入, 大大提升了品牌價值, 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三終字第3號判決也認定, 合作期間加多寶 '為王老吉品牌商譽的積累, 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
加多寶 (中國) 飲料有限公司, 加多寶公司註冊於2004年3月, 註冊資本金為1200萬美元, 法定代表人為張樹容. 在上述這份聲明中, 其表示, 加多寶已開啟了三年上市計劃.
加多寶公司的背後是香港鴻道集團, 鴻道集團的實際控制人為被稱為 '涼茶大王 '的香港商人陳鴻道. 在公開資訊中, 陳鴻道被描述為: 他運營的紅色易拉罐裝王老吉涼茶的銷售額超過100億元人民幣, 成為銷售額超越了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的中國罐裝飲料市場第一品牌, 帶領王老吉成為 '中華第一罐' . 2016年胡潤百富榜陳鴻道以180億財富, 位居榜單第132位.
包裝專利之爭與行賄案
如今的涼茶市場上, 加多寶和王老吉呈現雙雄爭霸之勢, 消費者很難區分加多寶涼茶與王老吉涼茶的區別, 因為他們來自同一個配方, 源自王老吉創始人王澤邦.
在2010年以前, 香港鴻道集團下的加多寶公司獲得授權在中國大陸運營王老吉涼茶飲料, 加多寶公司培育了國內涼茶消費市場, 把廣州涼茶推廣至全中國. 一句 '怕上火就喝王老吉' 的經典廣告語, 一直沿用至今.
2012年廣藥集團提起對加多寶公司的商標侵權訴訟之後, 加多寶在市場上推出紅罐涼茶——加多寶.
在失去王老吉的運營授權之後, 廣州加多寶對廣州王老吉就紅罐包裝專利提起了反訴.
經濟觀察報拿到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2015) 民三終字第2號】顯示了雙方較量過程中很多細節.
香港鴻道集團在2010年之前運營紅罐王老吉合法合理, 沒有侵權, 但因為陳鴻道的行賄導致後來續簽的一直到2020年的王老吉授權加多寶公司運營合同無效. 但是在運營期間, 香港鴻道集團和加多寶公司, 改良設計出紅罐王老吉涼茶, 並在市場上熱賣.
加多寶方面認為自己享有紅罐王老吉的包裝裝潢專利, 在失去王老吉品牌授權後, 王老吉就不能使用紅罐包裝.
最高院的判決書顯示:
1997年2月13日, 鴻道集團與王老吉商標的原所有人廣州羊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飲料分公司 (下稱 '羊城藥業' ) 簽訂《商標許可使用合同》, 約定羊城藥業許可鴻道集團及其投資企業獨家使用王老吉商標生產紅色罐裝涼茶. 2000年5月2日, 鴻道集團與廣藥集團簽訂《商標許可協議》, 許可條件與上述協議基本相同. 加多寶公司為鴻道集團在廣東東莞獨資設立的全資子公司, 負責紅罐王老吉涼茶的生產和銷售. 1997年6月14日, 陳鴻道取得紅罐王老吉涼茶外觀設計專利, 並許可加多寶公司實施, 用於生產王老吉涼茶. 紅罐王老吉涼茶的產品配方也屬於加多寶公司所有.
2012年6月3日, 廣州王老吉在北京八達嶺水關長城舉行紅罐王老吉涼茶新裝上市慶典, 公開銷售其生產的紅罐 '王老吉' 涼茶, 其產品的外包裝與加多寶公司生產的紅罐王老吉涼茶產品非常類似.
為了打贏官司, 陳鴻道還搬來香港設計師潘良生作證, 潘良生聲明其是新靈印刷設計公司 (SUN-NINGPRINTINGDESIGNCO) 獨資東主 (股東的意思) , 其為陳鴻道設計了許多罐裝, 紙盒裝, 瓶裝的項目, 紅罐王老吉包裝從1995年開始設計, 1995年為第一階段設計, 1996年2月為第二階段設計, 1998年7月為第三階段設計.
加多寶公司希望紅罐王老吉停止生產銷售, 但是法院判決加多寶公司的訴求不成立, 紅罐王老吉的包裝裝潢與商標是緊密結合不可分割的.
最高人民法院維持原判. 市場上紅罐加多寶和紅罐王老吉共存, 兩者分別成為目前中國最大的涼茶飲料, 幾乎很難分出高下.
7月27日, 有投資者通過上海交易所e互動平台對白雲山提問, '加多寶賠償的14多億, 為何對公司業績上沒有影響? ' 作為廣藥集糰子公司的白雲山在7月24日和7月27日的公告中均有表述: '預計本次判決對本公司本期或期後利潤不會產生影響. '
目前, 上述官司仍然處於上訴階段, 而且賠償金額是判給廣藥集團.
白雲山的品牌負責人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 關於此案的一切以公告為準. 經濟觀察報
4.《我不是藥神》現實版: 複星醫藥印度藥企撞槍口被訴
■見習記者 麻曉超
本報記者 葉青 北京報道
電影《我不是藥神》中, 印度藥企因抗癌仿製藥被訴. 現實中, 這一情節出現在了複星醫藥 (600196.SH) 旗下印度藥企身上.
根據《華夏時報》記者掌握的資料, 總部位於美國的Genzyme公司日前向美國德拉瓦州地方法院遞交了訴狀, 尋求對總部位於印度的Gland Pharma一款抗癌仿製藥實施禁售等措施. 更早前, Gland Pharma向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FDA) 提交了該抗癌仿製藥上市申請的材料, 直接引發了前述訴訟. 2017年, 複星醫藥斥資近11億美元收購Gland Pharma.
蹊蹺的是, 按照美國相關法律程序, 仿製藥走申請上市程序, 一般是在相關品牌藥專利期結束後, 而此案中, Genzyme公司的相關品牌藥專利期並未結束.
記者了解到, Genzyme公司在訴狀中稱, Gland Pharma申請上市的仿製藥侵犯其三項專利. 其中, 最早結束專利保護期的一項專利, 也要等到2018年12月10日才到期.
Gland Pharma為何 '冒險' 申請新藥上市, '往槍口上撞' , 背後有何隱情?
'撞槍口' 式推仿製藥
總部位於麻薩諸塞州的Genzyme公司, 2006年斥資5.8億美元收購了AnorMED公司, 從而將一款品牌名為Mozobil (藥品名: Plerixafor) 的抗癌藥納入旗下. 'Plerixafor是一種提升造血幹細胞數量的藥物, 用於接受幹細胞骨髓移植的多發性骨髓瘤和非霍奇金淋巴瘤等成年腫瘤患者……' 《中國藥物化學雜誌》早年一篇介紹新藥的文章稱.
2011年, 法國醫藥巨頭賽諾菲 (Sanofi) 斥資201億美元將Genzyme公司收入囊中. 此後, 在2015年和2016年間, Mozobil產品分別給塞諾菲帶來1.43億歐元和1.52億歐元收入, 到2017年, 這一數值突破1.6億歐元, 其中近1億歐元來自美國市場.
盯著美國市場 '蛋糕' 的不僅品牌藥企, 還有仿製藥企.
印度仿製藥企Gland Pharma近期就向FDA提交了一款仿製藥上市的申請, 此事被Genzyme公司獲悉後, Genzyme公司和塞諾菲決定提起訴訟.
根據《華夏時報》記者獲得的英文版訴狀, Genzyme公司日前已向美國德拉瓦州地方法院提起訴訟, 指責Gland Pharma申請上市的仿製藥 (Generic Drug) , 侵犯Mozobil相關的三項專利, 專利號分別為RE42152 (以下簡稱' 152專利) , 7897590 (以下簡稱' 590專利) , 6987102 (以下簡稱' 102專利) .
'一款藥品, 涉及三項專利, 可能是既包括了藥品化合物專利, 又包括了藥品生產方法專利. ' 一位醫藥專利領域人士向《華夏時報》記者稱.
為何 '往槍口上撞' ? 按照美國相關法律程序, 仿製藥走申請上市程序, 一般是在相關品牌藥專利期結束後. 而在此案中, Genzyme公司主張的三項專利均未到期, 其中' 152專利將於2018年12月10日到期, 而另外兩項將於2023年7月份才到期. '冒險' 申請仿製藥上市, 背後有何隱情? 記者7月31日下午試圖聯繫Gland Pharma方面, 截至發稿時, 未獲回複.
根據記者梳理, '冒險' 申請背後, 可能有三個主要因素驅使.
第一個因素是Mozobil近期的專利效力爭議, 可能讓Gland Pharma看到了 '機會' . 除了與Gland Pharma的糾紛, Genzyme公司還與Dr. Reddy' s Labs. , Ltd存在關於前述' 590專利是否有效的糾紛, 目前雙方的官司還在德拉瓦州地方法院進行, 更早之前, Genzyme公司還與另外一家公司就' 590專利是否有效打過官司.
第二個因素是, 可能涉及複星醫藥收購Gland Pharma時簽署的相關條款. 根據複星醫藥2016年發布的公告, 收購方複星醫藥同Gland Pharma創始股東簽署了一項激勵條款, 基本內容為如果Gland Pharma可以在2018年底前, 為一款名為 '依諾肝素' 的仿製藥申請下FDA審批, 並且實現產品市場化, 創始股東將獲得更高的回報.
第三個因素是近期傳出的Gland Pharma上市運作. 今年7月中旬, 《彭博社》援引消息人士稱, 複星集團正在籌備Gland Pharma的IPO, 上市地點在印度, 募集規模約5億美元. 該消息若屬實, 籌備上市的Gland Pharma面臨著業績壓力, 渴望為新藥開啟美國市場的邏輯, 則不難理解.
Genzyme公司在訴狀中請求法院, 對Gland Pharma涉案藥實施禁止進口, 禁售, 以及裁定FDA給予Gland Pharma涉案藥上市許可的時間, 不得早於2023年7月, 即要等到涉案三項專利全部到期時為止.
此次被訴, 對Gland Pharma的未來經營, 以及複星醫藥的海外布局, 會產生何種影響? 記者7月31日試圖聯繫複星醫藥方面, 截至發稿時, 未獲回複.
Mozobil的中國軌跡
'在中國大陸區域內銷售的藥品 (名錄中) , 並沒有查到您提到的這款藥品. ' 《華夏時報》記者8月1日上午聯繫到塞諾菲中國的一名工作人員稱, '也就是說它在中國大陸區域內並沒有銷售. ' 記者在國內多個網上藥店搜索, 也未發現Mozobil的售賣或者展示資訊.
在中國國內多個貼吧和論壇, 藥品名為Plerixafor的Mozobil被譯為 '普樂沙福' , 併流傳著一條消息: 香港有貨.
8月1日下午, 《華夏時報》記者通過網路渠道聯繫到一家聲稱為香港某藥房的相關人員, 該人士向記者發來了Mozobil實體藥盒的截圖和視頻, 表示可以直接來藥房付款購買, 也可以將錢款打到藥房在香港或內地的賬號. 由於Mozobil是處方藥, 該人士還向記者補充道, 需要拍攝一系列相關證明材料給他後, 證實無誤才能購買, 且預定期為一個星期.
該人士稱Mozobil目前的價格為62000元一支. 前述Genzyme公司訴狀顯示, Mozobil為注射劑藥, 劑量規格為20mg/ml.
62000元一支的價格, 對於普通家庭而言, 無疑是天價, 經濟實力較弱的家庭, 可能最終都被迫轉向替代藥或者仿製藥.
8月1日下午, 記者網路搜索到一家聲稱提供 '普樂沙福' 仿製藥採購服務的網路平台.
該平台上的 '供應商歷史報價' 顯示, 2017年12月22日, 數量為1克劑量的 '普樂沙福' (仿製藥) 採購價為450元至600元, 500毫克劑量的採購價格為1200元. 該報價雖然低廉, 但真實性難以確認.
華夏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