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高值耗材, 醫保局主導耗材招標, 嚴查賄賂

醫藥網8月4日訊
重點監管高值耗材, 已經不再是醫院, 省市這麼簡單, 國務院都關注了!
高值耗材的招標採購, 也將迎來非常重大的變化--即將由醫保局來主導.
這兩大重磅消息背後, 高值耗材領域將迎來怎樣的變化?
8月3日, 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 (以下簡稱《意見》) , 對新時期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工作作出部署.
根據《意見》, 從重點監管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轉向全行業監管, 從注重事前審批轉向注重事中事後全流程監管, 從單項監管轉向綜合協同監管, 從主要運用行政手段轉向統籌運用行政, 法律, 經濟和資訊等多種手段, 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
以下為新華社記者就 '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與以往的監管模式有什麼不同' 的問題採訪了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負責人.
加強全行業, 全流程, 綜合協同監管
問: 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主要方向是什麼? 綜合監管與以往的監管模式有何不同?
答: 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思想是, 轉變監管理念, 體制和方式, 從重點監管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轉向全行業監管, 從注重事前審批轉向注重事中事後全流程監管, 從單項監管轉向綜合協同監管, 從主要運用行政手段轉向統籌運用行政, 法律, 經濟和資訊等多種手段, 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 為實施健康中國戰略, 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分為總體要求, 明確監管主體和責任, 加強全過程監管, 創新監管機制, 加強保障落實五個部分. 主要內容包括: 明確了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思想, 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明確了監管主體和責任, 推動形成機構自治, 行業自律, 政府監管, 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 明確了監管內容, 對醫療衛生服務要素准入, 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 醫療衛生機構運行, 公共衛生服務, 醫療衛生從業人員, 醫療衛生服務行業秩序, 健康產業全過程進行監管; 提出創新監管機制等.
為推動落實各項政策措施, 意見提出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建立權威有效的督察機制等, 並在附件中明確了重點任務分工和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部門職責分工.
通讀《意見》全文, 賽柏藍器械發現, 與醫療器械行業直接相關的有以下幾點: 嚴厲打擊 醫藥 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 跟蹤監管高值醫用耗材, 國家醫保局制定耗材招標採購政策, 並要與銀行保險監管部門聯手.
《意見》裡提到, 加強對醫療機構採購和使用藥品, 耗材, 醫療器械 等醫療相關產品的監管. 推行臨床路徑管理和臨床藥師制度, 落實處方點評制度. 建立完善臨床用藥超常預警制度和對輔助用藥, 高值醫用耗材等的跟蹤監控制度, 開展大型醫用設備使用監督和評估, 依法糾正和處理違法違規使用行為.
在醫療衛生機構監管方面, 重點監管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破除以藥養醫機制, 落實藥品, 耗材採購制度和醫療服務價格政策, 建立科學合理的內部薪酬分配機制等情況, 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同時, 健全資訊公開以及內部和第三方審計機制, 要加大公立 醫院 人員支出, 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支出, 負債等監管力度.
而監管的結果要與醫療衛生機構的評定掛鈎, 直接牽涉到醫院主要負責人, 相關責任人晉陞, 獎懲.
更重要的一條是, '嚴厲打擊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 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 '
重點任務分工上, 由國家衛生健康委, 教育部, 國務院國資委, 海關總署, 國家醫保局, 國家中醫藥局, 國家藥監局, 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等8部門負責加強對醫療機構採購和使用 藥品 , 耗材, 醫療器械等醫療相關產品的監管等.
職責分工上,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醫療衛生行業價格監督檢查. 醫療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和調整藥品, 醫療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 制定藥品和醫用耗材的 招標 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 會同銀行保險監管部門按照職責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醫療機構相關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
可以看到的是, 在醫療器械購銷領域, 商業賄賂行為將被嚴厲打擊, 耗材招標採購政策由國家醫保局全權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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