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續簽榮事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惠而浦7月23日晚間披露, 7月18日, 公司與合肥市國有資產控股有限公司續簽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國資公司將持有的 '許可商標' 許可給上市公司使用在第7類的洗衣機系列產品及第11類的電冰箱, 微波爐系列產品, 及其所屬物及促銷宣傳資料上.

在商標許可使用的期限內, 公司應按使用年度(第一個使用年度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後續使用年度以此類推)向國資公司支付商標許可使用費. 第一使用年度的商標許可使用費用標準為385萬元, 此後每年的許可費以上一使用年度的許可費為基數增加5%. 許可使用期限自2018年4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合同到期, 公司享有優先被許可使用權.

公司稱, 本次許可合同的續簽, 為公司實施多品牌多品類戰略, 壯大規模實力, 以確保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續增長, 實現全體股東利益最大化的目標起到了關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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