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台經濟深度合作發展邁入新時期

在第十屆海峽論壇大會上, 我省發布《福建省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 (以下簡稱 '66條實施意見' ) , 內容涵蓋擴大閩台經貿合作, 支援台胞在閩實習就業創業, 深化閩台文化交流和方便台胞在閩安居樂業等四大方面. '66條實施意見' 是福建省委, 省政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台工作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的具體體現, 是貫徹落實中央對台決策部署, 積極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 紮實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重要舉措. '66條實施意見' 中多項措施開大陸各省市之先河, 開放力度大, 涉及領域寬, 利益惠及面廣, 政策操作性強, 充分彰顯了福建省對台開放先行先試優勢, 標誌著閩台經濟將邁入產業整合高端化, 貿易投資便利化, 人才流動便捷化的全面深度合作發展新時期.

一是推動閩台產業整合高端化. 產業整合是閩台經濟合作的核心內容. 福建省一直是兩岸產業合作的最緊密區域, 是兩岸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合作的示範區. '66條實施意見' 除對所有在閩台資企業給予科技補助, 用地政策, 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和上市扶持等普惠性同等待遇政策外, 針對整合電路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明確了 '一事一議, 個案處理' 的辦法; 針對現代農業將新設台灣農民創業園和閩台農業合作示範縣; 針對金融服務業將開放台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 對台資融資租賃公司進行風險補償等; 針對醫療服務業允許台商設立的醫院可享受所在地公立醫院同等政策待遇, 台灣服務業者可獨資興辦養老機構和開設診所, 門診部等. 以上創新性政策的細化落實, 將有助於推動實現閩台產業優勢互補向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轉變, 在提升福建企業競爭力的同時, 也讓在閩台企充分分享福建發展的新機遇.

二是加速閩台貿易投資便利化. 近年來, 福建省依託福建自貿試驗區平台積極創新對台貿易投資體制機制, 擴大對台開放. '66條實施意見' 充分運用了自貿試驗區的 '試驗' 功能, 推動閩台兩地海關和檢驗檢疫合作, 在全省範圍內實行閩台商品快速驗放模式等多項政策, 均為大陸各省市首創, 率先提出的在自貿試驗區內允許新設立的台資企業可按大陸企業申請註冊, 更是一舉取消了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的身份差異. 未來隨著政策的全面實施, 閩台兩地在資金流, 物流及資訊流等方面將呈現更加自由, 開放, 便利的態勢, 有效擴大福建對台招商引資的規模, 實現閩台貿易投資的新突破.

三是實現閩台人才流動便捷化. 當前福建省已成為台胞尤其是台灣青年就業創業的一方沃土. 為給台胞提供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66條實施意見' 一方面將人才磁吸效應落實到政策保障, 對在閩台胞提供職稱評定, 養老保險等同等待遇, 並提供職業培訓補助及獎勵補助等多重優惠; 另一方面, 對台開放就業市場並強化就業媒合機制, 如向台胞開放醫師, 教師及事業單位崗位, 以及會計, 規劃, 建築等執業資格; 支援閩台人力資源機構互設分支機構. 尤其是逐步實現電子台胞證與大陸居民身份證同等使用, 將掀起閩台人才流動的新熱潮, 重構閩台人才雙向流動, 互惠共贏的新形態.

在改革開放40年的曆程中, 閩台經濟從隔絕到交流合作, 再到今天的深度合作發展. '66條實施意見' 的出台和實施, 將翻開閩台同胞攜手奮鬥, 共同分享福建發展機遇的新篇章, 必將推動兩地經濟深度合作發展邁入新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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