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循环经济中, 为了更好的指导塑料在可持续性方向的努力, 统一化的定义相当重要. 两个领先的全球国际回收组织已经制定了一个全球定义, 来管理 '可回收' 这个术语的使用, 而这与塑料包装和产品息息相关.
在这份联合声明中, 欧洲塑料回收公司(Plastics Recycling Europe)总裁Ton Emans和塑料回收商协会(The Association of Plastic Recyclers)总裁兼首席执行官Steve Alexander指出, 最近各方承诺将对包装的可持续性和可回收性做出有关承诺.
'目前没有明确可参考的点, 使 '可回收利用' 这一概念被紧密使用于包装和产品. ' Steve Alexander说, '要考虑周全的是, 可回收的能力不仅仅是技术上的可回收利用, 还必须有消费者进入回收项目, 回收后的材料必须有回收商能够处理, 一种终端市场必须存在. '
'最近, 我们看到了许多关于塑料制品立法措施的公告, 以及行业参与者承诺让他们的产品可循环利用的承诺. ' Emans补充说, '作为回收商, 我们是解决塑料可持续性问题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 我们需要合适的受众了解什么是标签产品或包装 '可回收' 的必要条件. 我们欢迎这些承诺, 并鼓励其他国家效仿. 然而, 需要明确和普遍认可的定义和目标. '
塑料必须满足以下四点, 该产品才被认为是可回收的:
1, 该产品必须用塑料制成, 用于回收后具有市场价值, 或由法律授权的程序支持.
2, 该产品必须在定义后的回收流程中能被分类并聚合.
3, 该产品可通过商业回收工艺加工和回收/回收.
4, 再生塑料能够成为一种用于生产新产品的原材料.
此外, 创新材料必须证明, 它们可以被收集和分类, 必须与现有的工业回收过程兼容, 或者必须有足够数量的可用来证明操作新的回收过程是合理的.
尽管这一定义将在全球范围内应用, 但两者也清楚全球塑料回收系统的复杂性, 并欢迎塑料回收行业和相关利益相关方对此评论. 目前, 该定义得到了PETCORE Europe的支持. 全球统一的回收性的定义是协调全球塑料回收行业的一个重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