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巨頭們也許只是明裡對竊取商業機密的行為深惡痛絕, 暗裡卻要求自家員工去別的公司竊取商業機密! 最近上演這一戲碼的是華為, 不僅被自己的員工告上了法庭, 還被索賠一億美元.
據云頭條報道, Jesse Hong自2014年起就擔任中國智能手機巨頭華為在聖克拉拉的子公司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Futurewei Technologies) 的軟體架構師, 在職期間曾被華為派去刺探商業機密, 在拒絕參與後, Hong對華為從事的活動提出了擔憂, 不料今年3月卻被解僱.
最近, 他一紙訴狀將華為告上法庭, 並要求華為拿出1.05億美元的損害賠償金.
據聖克拉拉縣高等法院的起訴書顯示, Hong在訴訟中稱, 在2016年, 華為指使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兩名員工採用弄虛作假的手法, 混入眾多電信公司出席的一年一度的 'TIP峰會' (其中大多數是與華為競爭的初創公司) , 這次峰會在Facebook位於門洛帕克的總部召開.
之所以叫 '混入' , 是因為此前華為曾要求參加Facebook主辦的眾多美國公司出席的這次閉門會議, 但被Facebook一口回絕, 所以華為下令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經理Sean Chen和另一名員工使用 '掩護性的美國公司名稱' , '登記報名, 並混入Facebook 禁止華為參加的會場' .
Chen 和另外一名員工出席了Facebook 峰會後, 華為隨即製作了一份報告 (報告附有華為競爭對手的計劃) , 將相關資訊發回華為在中國的產品團隊. 訴訟指控, 另一名員工 (訴訟中僅稱為 'Sam' ) 還藉助為美國公司提供諮詢服務的便利, 獲取機密資訊, 並交給了華為.
Hong認為, 竊取商業機密及/或將這類機密資訊發回在中國的華為是非法行為, 自己好言相勸卻被開除, 所以怒而將前東家告上法庭.
其實, 從2012年開始, 華為在美國就面臨麻煩, 那年美國國會調查人員認定該公司對美國安全構成了威脅, 華為的產品可能用於間諜活動, 說華為 '無視美國其他實體和公司的智慧財產權. '
值得一提的是, Facebook在6月份就承認與華為及其他公司共用用戶數據. 事後華為表示, 它從未收集過或存儲過Facebook用戶數據.
據悉, 電信基礎設施項目 (TIP) 擁有500多家會員公司, 它表示正在閱讀訴訟指控的內容, 但不願就訴訟事項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