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 隨著P2P聯璧金融的爆雷, 斐訊路由器 '0元購' 套路引發聚焦.
新京報報道, 自2016年起, 銷售路由器, 體脂秤和電視盒子等電子產品的斐訊開始推出 '0元購' 模式, 消費者通過聯璧金融APP全款返現, 如再購買, 則需在聯璧金融平台投資. 在實體商品搭售金融產品的模式下, 聯璧金融獲取了大量投資, 斐訊產品銷量也一路飆升, 在不久前的 '6·18' 大促中, 斐訊狂賣7億元. 但就在次日, 投資者發現聯璧金融出現兌付困難, 定期投資及活期存款均無法提現.
聯璧事件爆發後, 斐訊 '0元購' 產品被多家主流電商及零售商平台下架, 不少人找涉事企業和電商平台維權. 涉事平台對此表示, 自己只是斐訊硬體產品的銷售平台, 從未與斐訊相關的互聯網金融平台聯璧金融存在任何形式的合作, 也從未引導消費者至該平台進行投資理財.
問題來了: 在此事件中, 究竟誰該為消費者損失擔責?
無須諱言, 受害人的僥倖心理是斐訊 '0元購' 模式大行其道的重要原因. 風險與收益並存, 這是經濟學的常識. 以斐訊K2路由器為例, 原價399元的路由器活動價可以359元買下, 激活K碼一個月後可以提現399元, 收益除了路由器產生的40元, 還有K2轉手價50元左右, 算下來, 投資359元, 一個月就能收益差不多90塊. 這樣的回報率, 吸引眾多的 '羊毛黨' 紛紛加入投機大軍, 也就不足為奇.
可稍存警惕之心就能發現, 斐訊K2路由器的硬體價格也就幾十元, 能賣399元肯定不是因科技含量高或產品品質好, 關鍵就在於以產品的幌子來實施理財的實質. 這樣的模式下, 斐訊已經不能稱之為一個技術公司, 而是一家以硬體為入口來運作資本的金融公司——斐訊與聯璧之間千絲萬縷的隱秘聯繫也證明了這點.
而有關電商平台此時不僅是斐訊產品的銷售平台, 更是其 '0元購' 模式的導流入口. 許多消費者正是在相信平台的基礎上開始 '薅羊毛' . 更直白些說, 電商平台與其說在銷售電子產品, 不如說在推銷金融產品, 在為P2P平台引流量和打廣告. 平台的風險也就此產生. 《廣告法》第25條規定, 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 應當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
銷售斐訊產品的電商平台很難說, 不清楚相關銷售行為給消費者帶來的金融風險. 事發之後, 斐訊也積極為涉事電商平台 '背書' ——消費者購買斐訊智能硬體產品後, 可自願選擇是否根據活動規則參加, 與任何第三方銷售平台無關. 但這很難為電商撇清全部責任.
正在討論的《電子商務法》草案三審稿第37條規定: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台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 財產安全的要求, 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 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依法與該平台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在未來的P2P模式中, 類似斐訊 '0元購' 模式肯定還會出現, 或換一張 '畫皮' 出現. 鑒於此, 希望有關監管部門需釐清斐訊事件中電商平台的責任, 給維權者以具體交代, 也給電商規範運營明確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