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勝】小米曆經三年終迎一審判決;

1.曆經三年終於迎來一審判決! 小米已贏下首個SEP訴訟; 2.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裁定海能達侵犯摩托羅拉系統專利; 3.格力美的競爭升級 技術專利戰再打響 ; 4.摺疊屏手機後又一大招 LG申請摺疊屏智能筆; 5.為無反準備 佳能公布新16-60mm鏡頭專利;

1.曆經三年終於迎來一審判決! 小米已贏下首個SEP訴訟;

集微網消息, 對於小米來說, 今天無疑是個非常具有意義的日子. 從5月初提交IPO申請到今天, 短短兩個月的時間, 小米終於在港股正式上市了! 除此之外, 據集微網了解到, 小米今天還迎來了另一個好消息, 即小米已贏下首個SEP (標準必要專利) 訴訟.

今天, 微信公眾號 '贏在IP' 發布消息稱, 近日, 荷蘭皇家KPN公司 (以下簡稱 'KPN' ) 訴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 '小米' ) 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一案迎來一審宣判, 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最終作出了駁回原告KPN全部訴訟請求的一審判決.

據了解, '贏在IP' 是大成律師事務所楊宇宙律師建立的微信公眾賬號, 而在小米和KPN之間的專利訴訟中, 楊宇宙律師是小米公司的代表律師.

曆時三年終於迎來一審判決

KPN公司和小米之間的專利訴訟還得追溯至2015年. 2015年, KPN公司認定小米侵犯其SEP專利, 故將後者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 其中, 涉案專利的專利號為 'ZL94194872.2' , 名稱為 '採用數據壓縮轉換一系列數據包的方法和設備' , 而專利期限自1994年12月29日起至2014年12月28日終止.

由於在2015年起訴時, 涉案專利的專利權已終止, 因此KPN在本案中只提出索賠請求, 索賠額已從930萬元提高至1860萬元, 其主張的計算基礎是小米公司自2012年起製造, 銷售的全部符合GSM/GPRS標準的手機.

2018年2月6日, 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上訴侵權案. 在該案中, KPN公司主張涉案專利為通信領域標準必要專利, 主張的標準是2004年版的3GPP標準, 其主張小米專利侵權的權利基礎為涉案專利權利要求23.

KPN公司訴稱, 該公司早在2010年既已針對涉案專利作出SEP專利聲明, 小米科技公司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或同意, 自2012年開始生產, 銷售, 許諾銷售侵犯皇家KPN公司專利權的產品, 包括符合GSM/GPRS標準的侵權行動電話終端. 在過去數年間, 小米科技公司生產, 銷售的手機多達7640萬台, 佔據了較大市場份額, 故向法院起訴.

在庭審過程中, 小米公司辯稱, 涉案專利權利要求23保護的是一個可選的技術方案, 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標準必要專利, 原告有義務證明被控侵權手機的型號. 小米手機並沒有使用權利要求23保護的技術方案. 即便構成侵權, 也僅涉及小米手機的晶片, 而晶片來源於高通, 與被告無關.

最終, 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對涉案專利權利要求23與標準的一致性進行了審查, 並認定涉案專利與涉案標準並不相同, 因此作出一審宣判: 駁回KPN的全部訴訟請求.

小米律師對此稱, 本案涉及的標準和技術複雜, 涉案專利雖經多次無效仍被維持有效, 故曆時三年法院才最終做出一審判決.

除了小米, KPN還起訴了這4家公司

皇家KPN公司是荷蘭最大的電信運營商. 據集微網了解, 除了小米科技, KPN公司還曾將 '矛頭' 指向了宇龍計算機通信科技 (深圳) 有限公司, 惠州TCL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宏達通訊有限公司, 摩托羅拉 (武漢) 移動技術通信有限公司, 基於與小米科技公司相同的案由, 分別將上述4家公司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

小米科技公司, TCL移動通信, 宇龍通信先後針對涉案專利提起專利無效宣告. 2016年3月22日, 專利複審委分別作出第28586號, 第28567號, 第28562號專利無效審查決定, 維持涉案專利有效.

2016年7月25日, 摩托羅拉 (武漢) 移動技術通信有限公司亦針對涉案專利發起無效宣告請求. 2017年3月10日, 專利複審委作出第32386號專利無效審查決定, 維持皇家KPN公司所主張的涉案專利權利要求有效.

小米贏下首個SEP訴訟

據業內人士透露, 雖然KPN案不是小米遭受的第一個SEP訴訟, 但卻是小米贏下的首個SEP訴訟.

而小米遭受的第一個SEP訴訟是與愛立信之間的專利訴訟, 該案至今還在進行中.

2014年12月5日, 愛立信向印度德裡高等法院提起訴訟, 指控小米科技侵犯了其持有的8項通訊技術專利, 包括2G, 3G通訊專利.

同年12月8日, 德裡高院判決小米侵犯愛立信8項標準必要專利, 下發售前禁令. 隨後, 小米公司主動 '放血' , 按照 '每台設備預繳 100 印度盧比於法院提存' 的條件, 臨時獲得使用高通晶片手機的繼續銷售. 而對於搭載聯發科晶片的手機則依舊處於 '禁售' 狀態.

此前據外媒BGR報道, 小米和愛立信在印度的專利糾紛即將解決. 而愛立信對此已作出官方回複, 愛立信與小米就愛立信標準必要專利許可的相關分歧並未達成和解, 愛立信與小米的專利官司還在進行中. 2.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裁定海能達侵犯摩托羅拉系統專利;

摩托羅拉系統宣布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ITC) 行政法官Mary Joan McNamara, 就摩托羅拉系統於2017年3月29日起訴海能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侵權一案的調查, 發出有利的初步裁定通知書.

在訴訟中, 摩托羅拉系統指控海能達非法進口和販賣雙向無線電設備系統, 相關軟體和組件, 侵犯了摩托羅拉系統四項專利. 這些專利涉及海能達現今使用的專業和商業無線電產品營運的核心技術.

法官進行了長時間的調查, 以及在長達一星期的聽證會上聽取摩托羅拉系統和海能達證人的證供, 閱曆數百頁簡報材料和數千件呈堂證物後而作出裁決. 在初步裁決中的一部分, 法官McNamara表示摩托羅拉系統的所有四項專利均有效, 而海能達侵犯了其專利; 而且摩托羅拉系統在四項專利的其中三項展示了 '國內技術產業' , 符合法律要求. 法官McNamara同時建議就摩托羅拉系統美國專利編號7,369,869, 7,729,701 及 8,279,991, 頒布排除命令以防止海能達將侵權產品進口到美國, 以及頒布停止暨終止命令, 阻止海能達繼續供應和販賣已進口到美國境內之侵權產品. ITC的最終裁決將於2018年11月6日頒布.

摩托羅拉系統總法律顧問兼首席行政官Mark Hacker表示: '法官McNamara的裁決證實了我們的指控, 維護了我們智慧財產權的完整性, 並對海能達故意侵犯摩托羅拉系統專利的不道德和非法行為作出譴責. 我們視初步裁決為重要的一步, 這是我們全球一同應對海能達有系統, 無恥地, 嚴重盜竊和侵犯我們智慧財產權問題的努力之中一部分. '

Mark Hacker續稱: '摩托羅拉系統在創新技術方面擁有曆史悠久且卓越的記錄, 龐大的專利庫包含大約5,000項專利. 我們持續為客戶推動創新的同時, 致力捍衛我們寶貴的智慧財產權. 我們非常感謝法官McNamara和ITC員工在調查期間所作出的努力, 我們深信整個ITC將堅持這一項決定, 並根據今天的調查結果進行最終裁決. ' Ctimes 3.格力美的競爭升級 技術專利戰再打響 ;

傳統價格戰營銷戰成往事

因為一句 '有涼感 無風感' 廣告語,格力和美的兩家空調巨頭再度對簿公堂.

上月底,美的空調在公司總部所在地廣東佛山,起訴老對手格力在銷售空調時侵權,並索賠490萬元. 格力則回應稱, '無需藉助於國內外任何一家大小家電企業的任何一款商品來提高本身早已具有的強大競爭力' .

由於雙方不同意法庭調解,法院將對此案擇日宣判.

近兩年,家電業的技術之爭以及專利糾紛已成為常態. 夏普與海信, 格力與奧克斯, 格力與美的都曾發生過相互 '怒懟' 的技術專利拉鋸戰.

在智能概念升溫, 消費升級背景之下,家電企業的戰爭進入到下半場,已經從最初的價格戰, 營銷戰, 渠道戰發展到現在的技術戰, 專利戰, 創新戰.

■新快報記者 陳學東

六個字的廣告語之爭

格力和美的這起涉及數百萬元標的的官司源於一則六個字的廣告語 '有涼感 無風感' .

去年11月份,美的就提起了這起訴訟,稱自己從2015年起耗費巨資通過電視, 報紙, 廣播等媒體公開大力宣傳具備 '有涼感 無風感' 技術的美的舒適星系列空調,並使 '有涼感 無風感' 成為廣告形式的未註冊商標,起到識別不同於其他空調品牌標識的作用. 而格力公司在空調產品不具有 '有涼感 無風感' 技術與功能的情況下,卻利用美的公司享有極高知名度的廣告語對其商品做宣傳,獲得了本來不應該歸屬於其的競爭優勢. 為此,美的要求格力立即停止使用 '有涼感 無風感' 廣告語,賠償各項經濟損失490萬元,並在格力官網和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法庭上,格力對美的的指責並不認同,其首先表示,格力涉案的空調只在京東商城線上銷售,京東的購物流程決定了消費者在購物過程中不會出現混淆品牌的情況.

格力進而回複, '格力無需藉助於國內外任何一家大小家電企業的任何一款商品,更無需實施任何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繫的混淆行為,來提高格力自身商品本身早已具有的強大競爭力. '

格力公司認為,空調的 '無風感' 功效非美的公司首創,這一功效及 '無風感' 這一宣傳詞,現已是國內外家電空調行業普遍的宣傳內容之一.

針對美的稱格力空調不具備 '有涼感 無風感' 技術與功能的說法,格力更是表示,經格力公司測試,就空調無風感功效檢測對比,格力臻淨爽不亞於或優於美的舒適星系列,美的公司訴稱格力臻淨爽不具備無風感功效無任何事實依據.

競爭進入白熱化階段

在家電業的江湖裡,美的和格力一直被爭相稱作行業的 '一哥' 或 '一姐' .

從互訴對方 '國家科技進步獎造假' , 人才技術之爭到 '奧運訂單' 之爭,格力和美的的 '對壘' 可謂是無處不在.

在格力美的 '相殺多年' 的過程中,兩家企業 '攜手' 拿下了中國空調市場超過一半的份額.

家電行業分析師梁振鵬稱,格力佔據中國空調市場超30%的市場份額,美的佔據20%多,兩家企業加起來佔據了中國空調市場60%的份額,作為 '你死我活' 的競爭對手,兩家企業經常通過技術戰, 專利戰, 廣告戰來提升自己,打壓對手.

格力與美的在空調專利上 '對壘' ,還被外界認為是家電企業競爭提升到新高度的標誌性事件. 2017年6月,格力曾起訴稱美的 '製冷王' 系列空調侵犯其專利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5000萬元.

美的去年則分別在蘇州和廣州針對格力空調提起三起專利侵權訴訟,訴訟索賠金額累計也近4000萬元. 目前,雙方起訴的案件都被受理但尚未宣判.

時間再往前推,2016年1月,格力員工微博發文指責美的學術造假,要求取消美的獲得的2014年國家科學進步二等獎項;隨後美的員工在微博實名舉報格力2011年國家科技進步獎項目中多處關鍵數據造假. 這場員工微博舉報案最終演變成兩家企業對對方員工的互相起訴. 在此之前,雙方曾還因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侵犯專利使用權, 虛假宣傳等原因多次 '法庭見' .

產業觀察人士洪仕斌也認為,在初期,兩家的競爭主要集中在渠道和價格方面,後來延伸到人才方面,近五年來雙方的競爭逐漸演變成更高級別的智慧財產權, 專利方面的競爭,也說明美的和格力的競爭已經進入白熱化的階段.

隨著消費升級和技術升級,空調行業的競爭由價格戰, 渠道戰, 營銷戰為代表的低層次競爭升級為比拼技術, 專利, 價值的高層次競爭,然而類似 '一晚一度電' , '有涼感無風感' 等涉嫌虛假宣傳的廣告用語依舊層出不窮.

行業觀察

專利之爭將成為競爭利器

其實,專利之爭已是老生常談. 但為什麼家電企業在白熱化的競爭下呈現出專利戰的新特點? '發起專利訴訟不過是一種企業競爭的手段,從以往的案例來看,雖然訴訟索賠金額都很高,但是最後落實到賠償都微乎其微,即使賠償金額也很小. ' 洪仕斌表示.

中國智慧財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李順德也指出,現在各行各業發展很快,競爭也很激烈. 隨著大家對智慧財產權的重視,各個企業也利用智慧財產權來參與企業競爭. '這些智慧財產權訴訟表面上看是智慧財產權訴訟,其實實質是市場競爭的結果,利用智慧財產權作為競爭手段來參與市場競爭. '

在業內人士看來,家電企業發起專利戰也是家電行業發展至今競爭方向的轉移. '家電行業在發展初期,大家都是粗獷式經營,這種策略的特徵是打價格戰, 營銷戰, 渠道戰,如今家電行業發展得成熟飽和,隨著消費升級,家電企業開始注重產品價值, 溢價能力, 產品創新和技術研發,競爭層次也提升到了技術戰, 專利戰, 產品戰. ' 梁振鵬表示.

洪仕斌也認為,家電企業打專利戰已經進入到縱深發展階段,從某種程度來說,專利是企業的命脈. 在國外,利用專利戰圍剿競爭對手已經很成熟,對專利的保護, 上交的專利費都很高,而中國還在啟蒙階段,相信未來保護研發成果的力度會越來越大,企業競爭邁向更高層次也更有利於行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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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專利侵權糾紛有先例

奧克斯一審被判

賠償格力4600萬元

4月24日,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公開對格力電器訴奧克斯三件專利侵權糾紛進行一審判決. 奧克斯需向格力電器賠償4600萬元經濟損失,這一判決金額刷新了迄今家電行業專利侵權賠償額的新紀錄.

據了解,奧克斯與格力積怨已久,格力訴奧克斯侵犯專利權共6個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6月,格力認為奧克斯2017年新品雅典娜系列空調侵犯了格力一項名為 '上下接水盤, 底殼一體化' 的專利,將奧克斯一紙訴狀告至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並索賠1.1億元,創下國內家電行業的專利索賠金額之最. 隨後,奧克斯也針對格力在空調的電機安裝, 面板, 導風門等技術上存在的多項侵權行為,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格力賠償5000餘萬元.

一來一往的專利侵權案終於在4月迎來一審判決. 就格力訴奧克斯空調專利侵權系列案件,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對其中的三件案件分別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判令表示:奧克斯停止銷售被判構成侵權的產品,並銷毀庫存;奧克斯賠償格力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三案共計4600萬元. 新快報

4.摺疊屏手機後又一大招 LG申請摺疊屏智能筆;

繼泄露出摺疊屏手機專利後, 外媒GSMArena再次傳出令人興奮不已的消息: LG正在為智能手寫筆申請專利, 該筆有望替代手機.

和目前我們已知的智能手寫筆不同, LG的智能手寫筆專利可謂顛覆了傳統消費者對手寫筆的印象. 在手寫筆領域, 我們已知做得最好的應該是三星的S Pen系統, 蘋果的Apple Pencil, 他們都需要與指定的設備搭配才能使用, 但LG這次的專利卻將手寫筆完整做成一個設備. 手寫筆分為兩塊屏幕, 一塊小的屏幕用於程序快捷方式, 時間, 和資訊通知等; 而另外一塊屏幕才是這支智能手寫筆的精髓所在, 它是一個可以拉伸的顯示屏, 當我們需要時按動專用按鈕將其拉伸, 你可以將它用作傳統的智能手機, 它可以運行所有常規的應用程序, 包括瀏覽網頁和發送消息.

除了顯示外, 傳統智能手機的感測器這支筆也是無一缺席: 螺旋儀, 電子羅盤, 距離感測器, 壓力感測器, 相機, 連目前最成熟的指紋識別模組在該筆也沒落下, 而具備麥克風和聽筒讓其成為一個完整的手機成為了可能.

除了具有完整的手機裝備外, 該機還能和其他任何品牌智能手機, 平板電腦進行配對. 在配對完成後, 使用該智能筆在任何錶面上書寫的痕迹都能出現在配對設備的屏幕上, 將以前的紙筆墨和智能在屏幕上書寫的習慣徹底顛覆.

總結

LG作為傳統的手機手機和屏幕大廠, 在技術積累方面具有深厚的底蘊, 不斷地往摺疊屏方面發展, 顯示了其重回手機市場奪取份額地信心, 相信LG也絕對可以靠摺疊屏幕重新找回屬於自己的Life 's Good. 太平洋電腦 5.為無反準備 佳能公布新16-60mm鏡頭專利;

近日, 佳能公布了一款全新的鏡頭專利, 新鏡頭專利是一枚APS-C畫幅的無反變焦鏡頭. 鏡頭規格為16-60mm f/2.0-5.0. 是一款規格非常獨特的新鏡頭設計.

佳能剛剛公布的16-60mm f/2.0-5.0鏡頭專利 佳能現階段EF-M卡口下的常規變焦鏡頭主要是三款: 15-45mm, 18-150mm和18-55mm. 而這款新鏡頭的規格非常獨特, 16-60mm的焦距規格之前就從未有過, 而f/2.0-5.0的光圈範圍也是很獨特的設計. 簡單算下來, 新鏡頭在佳能的EOS M系統下會擁有等效約25.6mm-96mm的焦距範圍. 範圍覆蓋也很獨特.

編輯短評: 從現在市面上銷售的鏡頭來看, 從規格上和這款鏡頭最為接近的是索尼的16-70mm f/4.0ZA. 但因為索尼感測器的轉換係數是1.5, 因此鏡頭擁有等效接近24-105mm的焦段, 其規格是為了等效後的實用性. 而這款佳能鏡頭的規格就非常獨特了, 而且鏡頭的光圈範圍也很有意思, f/2.0-5.0的規格也是相當少見. 當然了, 新鏡頭只是剛剛申請專利, 至於產品是否會真的量產, 還沒發現在下結論. 值得關注的, 倒是佳能到底會在EF-M鏡頭群上推出哪些更實用的鏡頭更讓人關注一些. Z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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