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官员警告, 如果欧盟未能明确将市场监管部门排除在欧盟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GDPR)之外, 那么可能会不利于涉及操纵市场和反欺诈的国际调查和司法行动.
GDPR于5月25日生效. 这项规定的制定已延续了好几年. 在过去一年中, 随着生效日的临近, 外国监管机构和关键国际实体正在加紧游说.
GDPR加强了欧盟内部的个人数据隐私保护, 让消费者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拥有更大的控制权. 政府官员和法律专家表示, 新规定还对出于 '公众利益' 的跨境个人数据传输进行了限制, 对其使用施加了新条件, 包括引入额外的隐私保护措施.
根据此前法律, 监管机构可以利用豁免权, 分享银行和交易账户数据等关键信息, 对多种不当行为展开调查. 目前监管机构可以通过新的豁免条款, 继续分享此类数据. 不过它们也表示, 直接这样做会进入法律上的灰色领域, 因为新法律的表述留下了解释空间.
它们担心, 如果缺乏明确解释, 类似美国对加密货币欺诈和市场操纵的调查都可能遇到风险. 这些案件的许多参与者都位于美国国外. 在没有豁免的情况下, 跨境的信息共享可能遇到问题, 欧盟可能会认为, 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隐私保护措施没有达到欧盟要求的水平.
消息人士表示, 为了抵御这方面的风险, 这些监管机构正敦促总部位于布鲁塞尔的欧盟数据保护委员会(EDPB)正式拿出 '行政安排' , 书面澄清出于公众利益的行为是否可以获得豁免, 以及跨境信息共享应当如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