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微網消息, 據外媒報道, 蘋果與三星電子27日已達成和解, 雙方持續了七年的專利大戰終於落幕. 不過, 雙方具體的和解條款尚未公布.
到底誰才是大贏家呢? 對此, 蘋果發言人表示, 蘋果向來注重設計, 本案的意義遠遠比錢要重要的多.
維拉諾瓦大學專利法教授Michael Risch認為, '儘管在與三星的競爭中, 蘋果贏的更多. 但三星的得意之處是, 他們可以圍繞那些被蘋果聲明是自家成果的發明, 來做出各種各樣的設計. '
同時, 他還表示, 儘管雙方達成和解, 但在此過程中均涉及了巨額的法律費用, 這場糾紛並無明確的贏家. 蘋果方面, 2012年的裁決對其而言是一場重大的公關勝利, 但三星也成功避免了一項將阻礙該公司在美國市場銷售手機的禁令.
蘋果和三星的這場專利大戰可以追溯到2011年, 經曆7年的時間一路走上最高法院. 當時, 蘋果方面認為, 三星智能手機侵犯了iPhone的五項專利, 包括iPhone正面的黑色屏幕面板, 背面, Home界面的應用程序布局方式三項外觀專利, 以及雙擊縮放, 反彈滾動效果兩項設計專利, 於是將三星告上法庭.
2012年8月, 蘋果贏得了最初勝利, 獲賠10.49億美元, 但三星認為賠償金額太高, 隨後提起上訴, 賠償金的數額減少到了3.39億美元. 不過三星仍然認為這個金額太高, 於是向美國最高法院提起訴訟, 但是法院認為具體賠償數額應該由最初的地區法院裁定.
2018年5月, 三星和蘋果又重回法庭, 蘋果聲稱三星侵犯了其5項專利, 其中包括3項設計專利和2項實用專利. 這場審判從5月14日開始, 持續了一周.
實際上, 雙方最大的分歧在於賠償金額, 其中蘋果主張三星應支付逾 10 億美元的損害賠償, 三星則希望將賠償金額控制在 2800 萬美元.
5月24日,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聯邦地方法院做出了最後裁定, 判決三星侵犯蘋果設計專利, 應賠償蘋果5.39億美元 (約合人民幣34億元) . 在此之前, 三星電子已向蘋果支付3.99億美元的侵權賠償. 如果陪審團的判決獲得確認, 那麼三星電子將必須再支付蘋果近1.40億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 對於此判決結果, 三星在本月初又提出了異議, 要求法院駁回其與蘋果的手機專利案的判決, 或者重新審理這起案件.
現在又有消息稱三星和蘋果已經正式和解, 但目前尚不清楚按照和解協議, 三星電子是否需再向蘋果支付剩餘的賠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