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和三星電子的法律糾紛最早可追溯到2011年, 當時蘋果起訴三星, 稱三星有5款於2010到2011年間售賣的Android手機侵犯了蘋果的設計專利.
在2012年時, 三星承認侵犯了蘋果公司的外觀設計專利, 但是這兩家公司在過去六年間一直就賠款金額沒能達成和解.
三星堅持認為賠款金額應該只涉及抄襲了的那部分iPhone設計專利, 而蘋果公司則認為賠款金額應按整部iPhone的價值來計算.
在今年5月份, 法院站在了蘋果一邊, 命令三星電子向蘋果支付5.39億美元. 三星對此決定表示不滿, 並在6月11日提起上訴. 但是, 目前三星已經撤銷了所有與該案件相關的訴訟, 因為已經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