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東莞市招商引資重特大項目認定和獎勵規定出爐: 最高扶持近2億元!

《東莞市招商引資重特大項目認定管理辦法》(簡稱《認定管理辦法》和《東莞市招商引資重特大項目獎勵辦法》《獎勵辦法》已出爐.

東莞重特大項目獎勵突出普惠, 貼近項目需求, 操作性強的原則, 共有十條優惠措施, 分別是: 效益貢獻, 固定資產投資, 貸款貼息, 項目用地, 使用存量載體資源, 高管人才, 辦公用房租賃, 政府服務扶持, 特大項目一事一議扶持, 招商合作機構支援. 符合條件的項目, 最高扶持將近2億元人民幣.


招商引資新政助力高質量發展

據介紹, 東莞制定的 '認定管理辦法' 和 '獎勵辦法' , 主要基於三方面考慮:

一是落實市委, 市政府工作部署.

招商引資是東莞經濟發展的生命線, 市委, 市政府高度重視. 今年, 市委一號文以及市政府工作報告再次強調, 要 '完善招商引資獎勵政策' , 將 '出台新的招商引資獎勵政策' 列為重點工作內容.

二是保持大項目招商引資扶持政策的延續.

2012年我市出台了重大項目招商引資 '1+5' 系列政策, 均於2015年底到期. 受制於中央要求地方一律清理招商扶持政策的部署, 導致政策出現 '真空期' . 去年以來, 中央對地方制定招商扶持政策有所放鬆, 明確允許地方政府在法定許可權範圍內製定出台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三是增強我市對大項目招商競爭的吸引力.

近年來, 國內招商引資競爭越來越激烈, 尤其是對大項目招商. 隨著國務院重新允許地方政府在法定許可權範圍內製定出台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後, 各地陸續出台了新的招商引資獎勵政策. 因此, 需要根據東莞發展的實際, 制定有競爭力的招商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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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分鐘讀懂十條優惠措施

重大項目獎勵突出普惠, 貼近項目需求, 操作性強的原則, 共有十條優惠措施, 具體是:

1效益貢獻獎勵超過落戶園區, 鎮(街)財政貢獻標準的, 超出部分頭兩年按當年實際繳納的地方財政貢獻的100%予以獎勵, 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超出部分後三年按當年實際繳納的地方財政貢獻的50%予以獎勵, 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2固定資產投資獎勵對世界500強, 中國企業500強, 中國民營500強企業以及A股上市企業投資的項目, 按固定資產實際投資總額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 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3貸款貼息支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對取得我市商業銀行機構新增貸款的重大項目, 按每個項目每年實繳貸款利息的50%給予補貼, 每個項目貸款貼息時間最長不超過3年, 享受總扶持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 本條和第2條獎勵政策, 重大項目只能享受一條, 不重複獎勵.

4項目用地支援重大項目由市政府統籌安排, 優先配備用地指標. 現有工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積率的, 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對於容積率不高於3.5(含)的項目, 無需提交開發類比方案.

5使用存量載體資源獎勵項目租賃土地, 廠房自用的或收購, 兼并存量廠房, 土地自用的, 自投產後第二個完整會計年度起, 3年內每畝用地年均財政貢獻達到所落戶園區, 鎮(街)(或合同約定的)財政貢獻標準的, 一次性獎勵項目每畝3萬元, 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6高管人才獎勵項目自投產後第二個完整會計年度起3年內, 每畝用地年財政貢獻達到所落戶園區, 鎮(街)(或合同約定)財政貢獻標準的, 對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額在30萬元以上的重大項目高層管理人員, 市財政部門按其當年度所繳納工薪收入個人所得稅以及科技成果轉化形成的個人所得稅市留成部分的最高不超過80%標準獎勵個人, 每人每年最高100萬元. 鼓勵園區, 鎮(街)給予個人所得稅配套支援.

項目自投產後第二個完整會計年度起3年內, 每畝用地年財政貢獻達到所落戶園區, 鎮(街)(或合同約定)財政貢獻標準的, 對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額在30萬元以上的重大項目高層管理人員, 其子女入學直接按照《東莞市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東府辦〔2016〕37號)和《東莞市 '倍增計劃' 試點企業骨幹人才子女入學資助實施細則》(東府辦〔2017〕91號)有關規定辦理.

7辦公用房租賃支援在我市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重大項目, 達到相關稅收標準的, 按其當年租金總額的30%給予不超過3年的租金支援, 最高每年不超過100萬元, 累計不超過300萬元, 享受租賃支援期間不得轉租.

8政府服務扶持經認定的招商引資重特大項目, 直接納入市投資項目庫, 條件相對成熟的直接納入市重大建設項目或市重大預備項目, 享受市重大項目相關優惠政策;同時優先納入倍增計劃市級試點企業或協同倍增試點企業名單, 並享受倍增計劃相關優惠政策, 項目企業主要負責人享受 '倍增卡' 待遇.

9特大項目一事一議扶持特大項目除享受上述扶持外, 由市招商引資創新工作領導小組按照 '一事一議' 方式, 在資金支援, 人才落戶, 辦公用房, 搬遷安置, 人才房屋等方面給予更多支援.

10招商合作機構支援對經認定的招商合作機構, 成功引進約定目標項目的, 按條件給予目標項目引進支援, 單個項目給予30萬元獎勵, 單個機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年.


如何認定?

分兩大類別

'認定管理辦法' 明確, 招商引資重特大項目分為招商引資重大項目和招商引資特大項目.

項目必須符合東莞產業發展導向, 工商註冊地, 稅收征管關係及統計關係在東莞範圍內, 有健全的財務制度,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實行獨立核算, 且承諾10年內不遷離東莞, 不改變在東莞的納稅義務.

項目需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較大投資規模.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 新引進重大項目(或現有企業增資)投資總額不低於5億元人民幣(次發達鎮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

2. 新引進特大項目投資總額不低於30億元人民幣.

(二)具有較強投資產出.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 投資強度(投資總額/佔地面積)不低於600萬元人民幣/畝;

2. 年產出比(年度工業總產值/佔地面積)不低於1200 萬元人民幣/畝.

(三)具有較好財政效益. 單位建設用地年財政貢獻須達到以下要求:

1. 落戶松山湖項目不少於200萬元人民幣/畝, 濱海灣新區項目不少於250萬元人民幣/畝;

2. 落戶次發達鎮項目不少於80萬元人民幣/畝;

3. 落戶其它園區, 鎮(街)項目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畝(東南臨深片區項目不少於200萬元人民幣/畝, 其中樟木頭鎮項目不少於150萬元人民幣/畝).

年進出口總額達到4億元人民幣的企業, 財政貢獻標準可按80%執行.

(四)具有較低的能耗排放. 項目建成投產後, 其產出能效(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 即噸標準煤/萬元)需優於我市相應行業的增量准入評價值;落戶次發達鎮的項目可適當放寬, 同時需符合有關能效政策規定和環保相關要求.

招商引資重特大項目不包括主營業務為房地產, 酒店的項目. 其他未滿足上述條件, 但具有較好發展前景, 擁有較多國際商標, 研發投入超過10%, 細分行業排名前列的優質項目, 按 '一事一議' 原則報市招商引資創新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素材來源: 東莞市商務局南方號, 東莞陽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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