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澳大利亞法院本對美國電子巨頭蘋果公司處以900萬澳幣(約合670萬美元)的罰款, 因為一監管機構指控蘋果使用軟體更新來禁用由第三方維修破碎屏幕的iPhone手機.
據悉, 澳大利亞聯邦法院支援監管機構的指控, 表示蘋果因告知其大約275名消費者如果他們的設備經由第三方維修過的話則無法獲得補償而違反了該國的消費者法.
'事實是, 一部iPhone或iPad由蘋果以外的第三方維修過並不能, 也不應導致消費者保障的終止, ' ACCC委員莎拉·科特在聲明中說道, '跨國企業必須確保他們的退換政策符合澳大利亞的消費者法, 否則他們將面臨ACCC的訴訟. '
一名蘋果女發言人在郵件中稱, 公司 '已經就此事與ACCC進行了較有成效的對話' , 但對法院的調查未作進一步評論.
ACCC表示, 在機構告知蘋果其調查之後, 蘋果公司曾試圖為那些設備因軟體更新而無法使用的消費者提供補償. ACCC說, 到目前為止, 蘋果已經聯繫了約5000名消費者.
目前, 蘋果在改進員工培訓方式, 並在網站上提供質保和消費者法律等詳細資訊, 並確保流程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