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 證監會官網發布消息稱, 尊重小米集團的選擇, 決定取消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88次發審委會議對該公司發行申報檔案的審核. 今日早間, 小米官方認證微博 '小米公司發言人' 發布消息稱, 公司經過反覆慎重研究, 決定分步實施在香港和境內的上市計劃, 即先在香港上市之後, 再擇機通過發行CDR的方式在境內上市. 為此, 公司將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起申請, 推遲召開發審委會議審核公司的CDR發行申請.
6月15日, 證監會發布消息稱, 小米發行中國存托憑證(CDR)將於6月19日召開的2018年第88次發行審核委員會工作會議中審核. 從首次遞交CDR發行申請到上會, 小米僅花了12天時間.
6月14日, 證監會披露了小米CDR招股書的更新版本, 小米此次CDR的發行規模對應的基礎股份佔CDR和港股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7%, 且本次發行CDR所對應的基礎股份佔CDR和港股發行總規模比例不低於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