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 证监会官网发布消息称, 尊重小米集团的选择, 决定取消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88次发审委会议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今日早间, 小米官方认证微博 '小米公司发言人' 发布消息称, 公司经过反复慎重研究, 决定分步实施在香港和境内的上市计划, 即先在香港上市之后, 再择机通过发行CDR的方式在境内上市. 为此,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起申请, 推迟召开发审委会议审核公司的CDR发行申请.
6月15日, 证监会发布消息称, 小米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将于6月19日召开的2018年第88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中审核. 从首次递交CDR发行申请到上会, 小米仅花了12天时间.
6月14日, 证监会披露了小米CDR招股书的更新版本, 小米此次CDR的发行规模对应的基础股份占CDR和港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7%, 且本次发行CDR所对应的基础股份占CDR和港股发行总规模比例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