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tbit和Jawbone均生產智能手環, 早在2015年5月, 兩家公司就捲入了訴訟戰. 當時, Jawbone指控Fitbit挖走員工, 竊取關鍵專有資訊. 2016年3月, Jawbone又指控Fitbit員工盜走其34萬份商業機密檔案. 8月,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裁定Fitbit並未竊取Jawbone商業機密.
Fitbit發言人今日還表示, 法官已經裁定, 沒有任何的Jawbone商業機會被應用到任何Fitbit產品, 功能或技術中. 另外, 這6名涉事員工均將於7月份出庭, 而一旦罪名成立, 均可能面臨長達10年的牢獄之災以及每人最高達25萬美元的罰款.
此前, 根據市場調查研究公司Canalys公布的數據, 今年首季全球可穿戴設備出貨量達2,050萬部, 年增長率達到35%, 當中智能手錶佔據43% 的份額; 蘋果, 小米, Fitbit, 佳明, 華為成為前五大可穿戴設備廠商.
報告指, 蘋果與小米的市場份額都達到18%, Apple Watch出貨量有380萬部, 而小米則達370萬部, 但當中90%以上都是約20美元的小米手環; 另外, Fitbit市場份額為11%, 佳明7%, 華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