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公司融資部門主管威廉·欣曼(William Hinman)在舊金山舉行的雅虎全市場峰會(Yahoo All Markets Summit)上稱: '決定是否出售一種證券的關鍵是如何出售, 以及買家的合理預期. '
欣曼說, 決定加密貨幣和ICO是否屬於證券的主要問題在於, 第三方的期望回報. 具體來說, 就是是否有某個人或組織贊助資產的建立和出售, 並在開發和維護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對於資產的購買者來說, 關鍵是他們是否在尋求投資回報.
欣曼解釋稱, 如果有個集中化的第三方, 以及期望回報的購買者, 那麼它很可能是一種證券. 但欣曼也給出了一些例子, 說明加密資產不會被視為有價證券, 也不會受到SEC的監管. 他特別指出, 比特幣不屬於證券, 因為它是分散化的, 也沒有關鍵第三方. 此外, 以太幣也不是證券, 因為乙太網絡也是分散的.
欣曼沒有解釋其他加密貨幣是否屬於證券, 尤其是瑞波幣(XRP), 它正成為訴訟的目標, 瑞波幣曾稱自己屬於證券.
關於ICO, 欣曼還承認, 有些數字資產的結構更像是消費者項目, 而不是證券, 特別是如果這些資產是為個人使用而購買的, 而不是用於投資. 他似乎暗示, 這類投資(比如投資讀書俱樂部或高爾夫俱樂部會員)很可能不屬於證券.
欣曼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證券法的嚴格解釋進行了辯護, 他指出: '人們對這項新技術感到興奮, 併產生了大量投機興趣. 不幸的是, 也有欺詐的案例. '
欣曼承認, 對於如何確定加密貨幣和ICO是否屬於證券, 人們可能還存在很多困惑, 他的辦公室是願意提供幫助. 他說: '我們隨時準備提供有關正確描述數字資產及其用途的更多正式解讀或指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