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核電大單的更多細節浮出水面. 中國核電6月10日晚間發布的公告披露, 根據已簽署的兩份框架合同, 中俄雙方將合作建設田灣7, 8號機組及徐大堡3, 4號機組, 採用俄羅斯設計的VVER-1200/V491型反應堆裝置, 擬配備國產汽輪發電機組, 參考電站(核島)為列寧格勒核電廠二期(二期1號機組已於今年3月建成投運). 兩個框架合同總價為36.20億美元.
6月8日, 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和俄羅斯聯邦總統蒲亭的共同見證下, 中俄企業在北京人民大會堂簽署了《田灣核電站7, 8號機組框架合同》和《徐大堡核電站框架合同》. 公告稱, 兩份框架合同的供方均為俄羅斯原子能建設出口股份有限公司(Joint Stock Company Atomstroyexport, 下稱ASE).
ASE是俄羅斯國家原子能集團公司(ROSATOM)旗下企業, 負責在政府間協議框架下執行俄羅斯聯邦國外核電站建設合同. 對於中國市場, ASE可謂十分熟悉. 自1997年進入中國市場以來, ASE先後與中國合作建成江蘇田灣核電站1, 2, 3號機組, 雙方合作建設的田灣核電站4號機組也已完成熱試.
若合作推進順利, 7, 8號機組建成後, 田灣核電基地採用俄羅斯技術的機組數將達到6台. 田灣核電站位於江蘇省連雲港市東北部, 東臨黃海. 一期工程1, 2號和二期工程3, 4號均採用俄羅斯AES-91型核電機組, 三期工程5, 6號機組採用中核集團M310+改進機型. 其中, 田灣二期工程於2012年12月27日開工建設, 成為日本福島核事故後, 國家重啟核電建設後第一個獲准開工的項目. 三期工程於2015年12月27日開工建設, 成為國家二代加核電機組建設的收官之作.
田灣核電站 中國核建官網 圖
據中核集團消息, 田灣2號機組2017年世界核電運營者協會(WANO)綜合指數為100分, 在世界VVER核電機組中排名第一.
框架合同中提及的VVER-1200在AES-91和AES-92兩種機型的實踐基礎上開發, 是目前俄羅斯核電出口的主力機型.
徐大堡核電站位於遼寧省葫蘆島市, 是東北地區繼紅沿河核電項目之後的第二個核電項目. 徐大堡核電站按6台百萬千瓦機組規劃, 一期工程擬建設兩台AP1000壓水堆核電機組. 目前, 該項目尚未開工.
根據公告, 中俄在上述4台機組的分工大致為: 俄方負責核島設計及核島主設備供貨, 中方負責常規島和BOP(Balance Of Plant, 即電廠輔助設施)的設計及設備供貨, 同時負責電站建安, 調試等工作. 具體而言:
俄方對電站設計承擔總體技術責任, 負責核島設計, 參與儀控, 電氣, 消防, 通訊等系統的聯合設計, 負責反應堆壓力容器, 蒸汽發生器, 主迴圈管道, 主泵, 堆芯熔融物捕集器等14項核島主設備以及部分核島輔助設備的供貨;為俄方設計範圍轉中方供貨的核島設備以及首爐核燃料提供技術規格書;在中方實施的設備採購, 建安, 調試過程中提供伴隨服務. 中方負責電站總平面規劃, 常規島和BOP設計, 按雙方合同分工, 分階段牽頭或參與儀控, 電氣, 消防, 通訊等系統的聯合設計, 負責核島其餘設備及全部常規島和BOP設備供貨, 負責電站建安, 調試等工作.
公告稱, 框架合同生效後, 在支付一定金額的啟動款的情況下, ASE將啟動相關設計和設備採購的前期工作, 項目的具體實施需在後續商簽的執行合同(技術設計合同, 總合同)框架下執行. 雙方將繼續進行執行合同談判, 計劃在2018年10月和2019 年3月分別簽訂田灣7, 8號機組與徐大堡3, 4號機組技術設計合同, 2019年1月和2019年6月分別簽訂田灣7, 8號機組與徐大堡3, 4號機組總合同. 此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在中國合作系列建設徐大堡核電站機組的議定書》, 雙方在《徐大堡核電站框架合同》中約定, 徐大堡核電站後續機組建設問題, 將在中國國家程序規定的框架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