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场监管总局: 网络促销不得先涨再折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召开 '6·18' 网络集中促销行政指导座谈会, 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网站)经营者切实履行网络经营主体责任, 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自觉遵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自觉落实促销信息事先公示, 平台进入把关, 促销信息记录和保存义务;禁止通过协议等方式限制, 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监督促销经营者自觉履行促销活动义务, 遵守《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 借机以次充好, 以假充真;自觉遵守促销信息规范和促销广告规范, 不得对商品和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表示, 不得发布虚假广告, 不得先涨价再打折, 不得虚报特价揽客, 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禁止采用虚构交易, 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等虚抬商誉的方式进行促销.

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保障平台正常运行, 自觉加强售后服务队伍管理, 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商标权利人投诉, 制定促销活动物流配送应急预案, 多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优, 价格实, 服务好的商品和服务;禁止违背合法, 正当, 必要的原则, 收集, 使用, 泄露, 出售消费者和经营者个人信息.

京东, 阿里巴巴, 苏宁易购, 国美在线, 当当网, 网易考拉, 贝贝网, 唯品会等12家网络交易平台(网站)相关负责人出席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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