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由于许多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因此被视为 '行业急刹' . 新政中包括不得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 对2018年分布式光伏规模限为10GW, 补贴普遍降低0.05元度. 这导致一些光伏企业联合致信, 表达对光伏新政的 '紧急诉求' , 希望变革不要太激烈, 怕行业承受不了.
近年来, 中国光伏发展全球瞩目. 大规模的产业应用促成了大幅度的成本下降, 2007年光伏组件价格为30元/瓦左右, 2012年就下降至10元/瓦左右, 2017年最新价格已低至2元/瓦. 大致相当于累计装机每翻一倍, 产品成本降低35%. 这说明补贴卓有成效, 使光伏产业从无到有, 越做越大.
然而, 随着产业规模的扩张, 总补贴数额也在急剧增长. 按平均上网电价简单计算新能源补贴总量, 2017年补贴急速扩大到接近960亿元. 补贴应该由销售电价中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进行补偿. 然而, 2012年中国可再生附加费为0.015元/千瓦时, 2016年提高至0.019元/千瓦时. 2017年新能源装机大幅度增长, 但没有相应提高附加费.
新能源快速扩张还会导致两种结果, 一种是销售电价快速增长. 德国的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导致显著的电价上升, 十年来接近翻倍, 使其成为欧洲电价最高的国家之一. 其中, 增长最大的部分就是可再生附加, 现阶段德国可再生附加费接近人民币8角钱, 仅此一项就相当于目前中国的平均销售电价. 另一种结果是难以抑制不考虑市场的低效装机, 结果造成浪费, 导致 '弃风弃光' .
因此, 政府的 '行业急刹' 显然是深思熟虑的.
然而, 光伏企业的诉求也可以理解, 毕竟新政对行业冲击确实不小. 诉求中提到没有给予企业缓冲时间, 政府可能考虑到如果设立缓冲期会进一步增加补贴支出, 还会导致为了获得原本更高的补贴而去抢装. 如果不应企业的诉求提高电价, 那么政府就需要时间和空间来为补贴寻找出路. 但是, 对现有已经合法批准开建或者进展很大的项目, 政府应该予以考虑, 不搞简单的一刀切, 而与企业协商, 妥善处理.
虽然光伏补贴仍将继续, 但企业需要清醒认识到补贴终究是临时的和不可持续的, 补贴负担最终必然导致补贴降低和取消. 对政府而言, 目前补贴对光伏发展的边际刺激效应已经大幅度降低, 采用其他政策可能会更有效. 此外, 降低补贴需要有序, 避免突然冲击.
中长期而言, 降低和减少补贴可以倒逼光伏企业更加主动地降低成本, 也可以促使他们选择更经济性的项目, 包括研究消纳问题和如何更好地实现发电与用电的结合, 以保证项目收益.
21世纪必然是新能源的发展世纪. 光伏已经迈入发展壮大阶段, 补贴政策也可以有更大, 更灵活的操作空间. 政府需要通过更好的补贴设计, 立足长远解决光伏发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