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醫械企業免費送醫療設備, 捆綁耗材銷售被罰

醫藥網6月7日訊 天津正處在藥械購銷反腐敗的暴風眼上.
上月, 天津市衛計委先後發布新檔案和召開工作會議, 開啟了行業反腐敗風暴. 各大醫院也紛紛動作, 約談藥商, 械商, 限制 醫藥 代表推廣行為.
在此當口, 6月6日, 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其官網上披露了一起 醫療器械 購銷商業賄賂案, 有醫械 企業 被行政處罰, 而這起案子直指醫療設備捆綁耗材銷售模式.
'津市場監管稽罰〔2018〕J12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稱, XX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當事公司' ) 於2016年5月至2017年8月期間, 為獲得更多的交易機會, 將價值222萬元的設備一套 (包括: 福中微波消融儀, 飛利浦550彩超, 開立M11彩超) 提供給天津 中醫藥 大學第一附屬 醫院 (以下簡稱中醫一附院) 無償使用, 並藉此機會捆綁耗材銷售.
上述設備無償使用期間, 中醫一附院只購買使用了當事人提供的相關耗材. 當事公司在相應期間內向中醫一附院行賄具體數額無法計算, 違法所得為191345.2元.
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認為, 當事公司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 (1993.12.1-2017.12.31) 第八條第一款 '經營者不得採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 在帳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 以行賄論處; 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帳外暗中收受回扣的, 以受賄論處. ' 的規定.
今年2月, 該委對當事公司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 罰款105000元, 沒收違法所得191345.2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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