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 臨澧縣誌宏塑料回收再生廠和創業塑料回收再生廠, 因職工在生產過程中不正常運行防治汙染設施, 分別被罰款20萬元和10萬元, 兩名責任人被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為嚴厲打擊違法排放汙染物行為, 臨澧縣自4月10日起啟動了汙染防治攻堅戰 '零點行動' . 縣公安局, 縣環保局聯合組成專項執法行動小組, 重點對企業廢氣收集系統, 汙水處理設施運行狀況和固體廢棄物的處置等進行了突擊檢查. 在停弦渡鎮青山村的志宏塑料回收再生廠, 專項執法行動小組發現該工廠職工朱某在濾網熔爐損壞的情況下, 擅自露天焚燒濾網, 焚燒煙氣未經濾網熔爐處理, 直接排放到大氣中. 執法人員在同村的創業塑料回收再生廠發現該廠職工遊某在工作中也存在同樣的問題.
行動小組結合調查情況, 依法對涉嫌逃避監管違法排汙的朱某, 遊某分別給予了嚴厲處罰.
截至目前, 行動小組已對該縣12個鄉鎮(街道)的24家企業進行了檢查, 對涉嫌不正常運行汙染治理設施, 超標準排放汙染物的4家企業予以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