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類, 石油類, 動植物油類汙染物對環境與人體健康的危害巨大, 市場檢測需求凸顯, 因此對檢測方法標準的制定迫在眉睫. 近日, 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於徵求《水質 石油類的測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徵求意見稿)》等三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意見的函. 如有任何異議, 可於2018年6月15日之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生態環境部.
石油類, 動植物油類作為近年來重點汙染源監測項目之一. 尋找一種能監測水中油汙染的檢測技術, 是石油, 水環境等汙染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龐大的市場需求加快了檢測技術的更新速度. 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 紅外法則以其靈敏度高, 分析物質全面的優勢佔據水中油檢測方法的主要地位. 當前, 我國測定石油類的方法有紅外分光光度法, 紫外分光光度法, 熒光分光度度法等.
作為我國環保行業測定水中油的現行唯一標準方法, 紅外分光光度法被廣泛使用. 由於其所使用的萃取劑四氯化碳被蒙特利爾公約列為淘汰物質, 我國已於2003年禁止以四氯化碳作為清洗劑和乾洗劑. 但在《水質 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的測定 紅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2)水中油分析檢測中, 四氯化碳仍被使用.
為完成四氯化碳的淘汰, 我國一直在研究替代的萃取劑和水中油測定方法. 2017年12月, 《 水質 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的測定 紅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進行第二次修訂. 目前正在修訂的《 水質 石油類和動植物油的測定 紅外分光光度法》, 使用四氯乙烯替代四氯化碳作為萃取劑.
為進一步規範水中石油類的測定方法, 《水質 石油類的測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徵求意見稿)》, 《水質 石油類的測定 熒光分光光度法》, 《水質 油類的測定 重量法》標準均首次發布, 適用於地表水, 地下水和海水中石油類的測定, 適用於汙水中油類(石油類和動植油類)的測定.
通知明確指出, 由於四氯乙烯純度要求高且新修訂的方法檢出限高, 不能滿足Ⅰ-Ⅲ類地表水和第一, 二類海水石油類測定的需要, 因此迫切需要開展其他切實可行的分析方法的研究. 檢測標準的進一步完善, 將助推水中油檢測行業邁向規範化發展. 新標準的制定或出台必將給這一市場帶來全新的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