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类, 石油类, 动植物油类污染物对环境与人体健康的危害巨大, 市场检测需求凸显, 因此对检测方法标准的制定迫在眉睫. 近日, 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征求《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如有任何异议, 可于2018年6月15日之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生态环境部.
石油类, 动植物油类作为近年来重点污染源监测项目之一. 寻找一种能监测水中油污染的检测技术, 是石油, 水环境等污染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庞大的市场需求加快了检测技术的更新速度.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 红外法则以其灵敏度高, 分析物质全面的优势占据水中油检测方法的主要地位. 当前, 我国测定石油类的方法有红外分光光度法, 紫外分光光度法, 荧光分光度度法等.
作为我国环保行业测定水中油的现行唯一标准方法, 红外分光光度法被广泛使用. 由于其所使用的萃取剂四氯化碳被蒙特利尔公约列为淘汰物质, 我国已于2003年禁止以四氯化碳作为清洗剂和干洗剂. 但在《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2)水中油分析检测中, 四氯化碳仍被使用.
为完成四氯化碳的淘汰, 我国一直在研究替代的萃取剂和水中油测定方法. 2017年12月, 《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进行第二次修订. 目前正在修订的《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使用四氯乙烯替代四氯化碳作为萃取剂.
为进一步规范水中石油类的测定方法, 《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荧光分光光度法》, 《水质 油类的测定 重量法》标准均首次发布, 适用于地表水, 地下水和海水中石油类的测定, 适用于污水中油类(石油类和动植油类)的测定.
通知明确指出, 由于四氯乙烯纯度要求高且新修订的方法检出限高, 不能满足Ⅰ-Ⅲ类地表水和第一, 二类海水石油类测定的需要, 因此迫切需要开展其他切实可行的分析方法的研究. 检测标准的进一步完善, 将助推水中油检测行业迈向规范化发展. 新标准的制定或出台必将给这一市场带来全新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