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進展與對策建議

綠色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有利於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 圖為2018年4月8日, 四川德昌縣安寧河峽穀200餘座風電, 與成昆鐵路, 京昆高速公路, 田園和大山相融, 成為一道靚麗的風景. 視覺中國 圖

2018年是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 也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實施 '十三五' 規劃的關鍵一年, 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組織開展 '十三五' 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工作, 明確提出要評估重大戰略任務的推進情況, 以及重大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 實施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作為 '十三五' 規劃綱要提出的一項重要工作, 將受到更多關注.

在5月18至19召開的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 要充分利用改革開放40年來積累的堅實物質基礎, 加大力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解決生態環境問題, 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 推動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台階. 這為推動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指導.

通過典型案例調研, 分析評估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的建設進展, 識別開展工作過程中面臨的主要問題, 在此基礎上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建議, 對今後做好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 更好地發揮重點工程對重大戰略落地的支撐作用, 具有重要意義.

一, 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的總體進展

2015年10月,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首次明確提出實施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

一般來說, 近零碳排放比低碳的要求更高. 低碳通常指相對碳排放量的下降, 即碳排放強度的下降, 而近零碳排放則是指絕對碳排放總量接近於零, 它與零碳排放(Zero Carbon Emission)存在一定區別. 近零碳排放考慮碳排放源匯平衡, 允許採用碳匯等抵消機制, 只要總的 '淨排放' (即碳源減去碳匯)接近於零即可. 而零碳排放要求的條件更為苛刻, 必須要從源頭實現零碳排放(如全部使用零碳能源), 不採用碳匯等抵消機制. 可以認為, 近零碳排放是高於低碳, 比較趨近於零碳排放的一種狀態.

從概念內涵可以看出, 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與可再生能源, 綠色低碳能源發展等具有緊密聯繫, 但區別在於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從碳排放角度強調淨排放接近於零, 而能源規劃強調不同能源品種的開發與利用. 因此可以說, 綠色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有利於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 但不一定能達到近零碳排放目標.

如2015年, 江蘇鎮江揚中市提出打造 '綠色能源島' , 並編製了《揚中市綠色能源島(太陽島)實施方案(2015-2020)》, 規劃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 風電, 新能源微電網, 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項目, 這為其日後開展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打下了有利基礎.

2016年3月, 由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查通過的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實施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同年10月, 國務院印發的《 '十三五'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明確提出, 選擇條件成熟的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 生態功能區, 工礦區, 城鎮等開展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 到2020年建設50個示範項目.

自此, 我國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大規模展開. 迄今為止, 工程進展情況如下:

一是地方政府積極響應, 開展示範建設.

此前的2016年9月, 北京市在《 '十三五' 時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已經提出, 到2020年城市副中心行政辦公區率先建成 '近零碳排放示範區' . 2016年12月, 陝西省發改委印發關於組織開展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試點的通知, 提出重點在工礦區, 農業園區和民用建築三個領域進行試點示範. 2017年1月, 廣東省發改委發布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實施方案, 提出優先在城鎮, 建築, 交通, 城市和農村社區, 園區, 企業等六個領域進行試點, 並選取條件成熟的優化開發區, 生態功能區等區域探索開展.

2017年2月展開的第三批國家低碳城市試點也把實施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作為重要內容納入試點方案. 2017年4月, 上海市在《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重點工作安排》中提出探索開展近零碳排放示範區建設的方案研究. 此外, 雲南, 江西, 海南, 浙江, 安徽等地也在積極探索開展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建設.

二是基本明確了 '減源' , '增匯' , '替代' 的近零碳建設路徑.

推動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主要有減源, 增匯和替代三條路徑, 總目標是實現區域內淨碳排放接近於零.

'減源' 要求強化現有節能降碳工作, 繼續優化產業結構, 淘汰落後產能, 在低碳轉型的基礎上實現近零碳排放. '增匯' 指加強生態系統管理, 提高現有森林, 草地, 農田等生態系統固碳能力, 通過增加人工林和綠地面增加碳匯能力, 抵消區域內碳排放. '替代' 指充分利用區域內水電, 風能, 太陽能, 生物質能及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 替代化石能源, 實現零碳排放.

以上三方面互為補充, 各地根據產業和能源結構, 資源稟賦等實際情況, 合理選擇適宜路徑, 推進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

三是推動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已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 不少知名企業將實現零排放作為企業運營和綠色供應鏈管理的重要目標.

2018年3月, 美國保爾森基金會(Paulson Institute, 以美國前財政部長亨利•保爾森的名字命名)和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共同發起 '爭做 '零' 跑者' 全球公益活動, 旨在號召全球領先企業採取進一步措施, 帶頭開展減少碳排放和廢棄物的切實行動. '爭做 '零' 跑者' 倡議推動重點企業在中國採取可量化評估的新舉措, 以減少企業自身及供應鏈溫室氣體排放.

目前, 已有阿里巴巴, 百威英博公司, 複星集團, 福耀玻璃, 霍尼韋爾公司, 惠普公司, IBM, 卡夫亨氏, 泰康保險團, 沃爾瑪, 萬科集團, 萬向集團, 中海石油氣電集團有限公司等22家全球領先企業加入該倡議, 並提出了嚴格的減排目標. 如霍尼韋爾中國承諾2022年前每美元營收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降低10%;沃爾瑪承諾到2025年把全球營運環節中的排放減少18%, 並通過與供應商合作開展減排項目, 削減全球價值鏈中10億噸排放.

二, 當前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是有個別地方在推動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時存在概念不清, 認識不到位的問題.

近零碳排放示範工程建設作為新生事物, 儘管各地推動相關工作的積極性較高, 有地方也提出了一些原則要求, 但總體來看, 如何遴選和建設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仍面臨概念不清, 遴選指標缺失, 建設路徑不完善, 政策保障不到位等普遍性問題. 甚至還存在一定的 '認識誤區' , 比如, 有些地方將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等同於低碳發展試點. 事實上, 近零碳排放作為為低碳發展的 '升級版' , 需要在當前低碳發展的基礎上付出更大努力才能實現. 有些地方顧及到可能限制發展或者代價較高, 因而設定有約束性的近零碳排放目標或進一步提高碳減排目標的意願不強.

二是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目前多處於概念設計與規劃建設階段, 尚未形成明確可行的發展思路.

筆者調研發現, 有些地方選擇在無人區和無產業, 無排放源的特殊區域, 如小島, 林區, 可再生能源輸出地等, 或尚處於規劃建設階段的產業園區, 新城(鎮)區等地開展示範建設. 這些區域具備先天的資源優勢和地理條件, 因區域內碳匯資源非常豐富, 目前已接近零碳排放甚至是負排放, 從而無須進行示範建設和人為減排努力, 也不需要開展近零碳排放技術和產品綜合整合應用, 就可以實現近零碳排放目標. 這就偏離了示範區建設的初衷.

因此, 構成要素單一, 排放源類型單一的可再生能源富集區, 碳匯密集區, 單體零碳建築等, 不宜作為近零碳排放示範區建設的遴選對象. 即使有些地方提出了近零碳排放的遠期發展目標, 也屬於泛泛而談, 因缺乏明確的實現路徑和保障措施而難以落實. 隨著經濟發展和產業集聚, 這些地方的碳排放將出現顯著的趨勢性增長.

三是儘管地方開展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的積極性很高, 但由於缺乏完善的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 取得實質性成效的並不多.

筆者調研發現, 近零碳排放示範區建設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產業發展, 基礎設施建設等規劃結合不緊, 相關工作基礎有待完善, 如低碳發展氛圍亟需強化, 能源與碳排放監測, 計量管理體系有待完善, 低碳技術和產品的使用比例有待提高. 由於缺乏有效的配套支援政策, 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相關工作的開展.

四是如何平衡考慮發展性需求與控制碳排放問題, 已成為開展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需要重視解決的重要問題.

筆者調研發現, 經濟落後地區發展需求較大, 隨著城鎮化, 工業化進程加快, 能源需求剛性增長導致碳排放總量增長的趨勢還將延續, 目前實現碳排放達峰和近零碳排放面臨的壓力較大. 同時, 經濟落後地區還缺乏充分的資金投入與技術能力推動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落地. 如何解決發展與控排之間的矛盾, 不僅是經濟落後地區面臨的突出問題, 也是經濟發達地區需考慮解決的重要問題, 能否解決好已成為開展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的重要制約因素.

三, 今後推動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的對策建議

一是加強宣傳引導, 進一步提高地方政府認識水平.

針對各地在推動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過程中面臨的常見問題及認識誤區, 要進一步加強宣傳引導, 推動地方政府和相關主體提高認識, 將示範工程建設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結合起來, 通過項目帶動形成綠色低碳新增長點, 新動能, 實現控制碳排放與經濟發展的雙贏, 為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進而消除地方對開展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的疑慮.

二是釐清概念內涵, 儘快研究制定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指標體系和建設指南.

針對當前各地在推動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中概念不清, 缺乏評價標準等問題, 建議在國家層面研究制定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指標體系和建設指南, 針對不同地區能源消費結構與碳排放特點, 在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 能源消費, 產業結構以及碳排放等指標的基礎上, 將區域碳排放總量是否達峰, 產業, 建築, 交通, 生活等重點排放領域近零碳排放技術示範應用情況, 以及源匯相抵後淨碳排放是否接近於零作為核心評價指標, 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近零碳排放示範區評價標準與建設指南, 為地方開展相關工作提供參考依據.

三是強化政策支援, 鼓勵地方制定配套措施.

在國家層面強化對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的政策支援, 統籌協調財稅, 金融, 土地, 規劃, 科技, 產業, 環保等, 探索形成支援示範工程建設的 '政策包' , 通過財政補貼, 以獎代補, 貸款貼息等方式對示範工程建設提供資金支援. 鼓勵地方結合實際情況制定配套措施, 進一步拓寬資金籌措渠道, 積極探索綠色信貸, 綠色債券, 綠色基金等綠色金融手段支援示範工程建設, 推動近零碳技術產品綜合整合應用.

四是完善保障措施, 加強近零碳排放示範區建設工程實施.

加強碳排放統計監測能力建設, 為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遴選和評價考核提供數據支撐. 探索運用市場機制推動減源增匯, 在國家碳市場建設中引入碳匯交易機制, 提高各利益相關方開發碳匯的積極性. 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開發與利用政策, 落實可再生能源優先上網機制, 有效解決可再生能源的消納問題. 將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建設作為我國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的重點內容, 通過合作交流, 逐步解決我國示範工程建設面臨的資金技術與運營管理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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