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大數據與個人隱私的拉鋸戰才剛開始

近期最火熱的話題, 就非大數據莫屬, 包括中國大力舉辦的 2018 數博會, 不可諱言, 大數據最重要的就是數據的收集, 但是歐盟又公布了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 堪稱是有史以來最嚴格的個人資料保護法, 也點燃大數據發展與個人資料與的爭議.

大數據之所以能夠成為有效的數據, 重點是數據的搜集及分析, 而且越多的數據, 才能分析出最貼近的數據, 成為有用的數據.

不過數據數據的來源, 卻成為大家議論的焦點, 在國家主義下, 個人似乎有被迫犧牲自身權益, 讓國家得以遂行政策, 這在中國最為明顯, 中國在大數據的發展相當迅速, 政府也規劃很多政策, 甚至還有所謂的扶貧, 脫貧等, 宛如有了大數據, 一切問題都不是問題, 但很多大數據數據, 其實都是當事人犧牲個人資料權利, 這在強調個人隱私的國家, 是不可能發生的事.

台灣企業發展的方向集中在工業大數據, 其中最發展最迅速的還是鴻海 , 長達 40 年的生產數據, 是鴻海最大的優勢, 也是台灣在發展大數據有機會的地方.

不過台灣如果要發展像中國大陸那樣的大數據, 關乎到人民隱私的領域, 基本上, 有很多窒礙難行之處, 光是一個 ETC 紀錄, 就會引發侵犯隱私的可能, 更不用說是有關直接有關個人隱私的大數據, 大數據到底能否成功, 恐怕還要在公共利益及個人隱私的天平上繼續拔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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