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是企業科研創新能力的重要標誌. 最近, 在與對手蘋果和華為的專利訴訟中, 三星不約而同地敗下陣來, 被判侵權, 並要求支付巨額賠償.
5月25日, 美國陪審團經過為時5天的漫長商討, 終於達成一致, 要求三星向蘋果支付專利侵權費用5.39億美元. 早在前些天, 三星與華為專利糾紛案也水落石出, 由於三星侵犯了華為 '一種可應用於終端組件顯示的處理方法和用戶設備' 專利, 被判賠償華為8000萬元人民幣. 從目前已經結案的專利糾紛案件來看, 三星處在明顯劣勢, 以抄襲, 侵權, 被告, 敗訴居多. 這顯示在科研創新上, 三星已經漸落下風, 被蘋果和華為甩開.
蘋果, 三星, 華為關於手機專利的糾紛由來已久, 只不過由於訴訟周期較長, 案情直到最近才水落石出. 其實, 早在2010年, 華為就把三星告上了法庭; 蘋果狀告三星, 也發生在2011年. 只不過, 面對訴訟結果, 三星均表示不服, 表示要積極上訴. 三星不願束手無策, 被動挨打, 全在情理之中. 種種跡象顯示, 手機三強的專利糾紛, 不是終結, 而是剛剛開始. 隨著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 品牌集中度越來越高, 三強的專利糾紛將越演越烈, 精彩在後頭.
美國法院認定三星侵犯了蘋果設計和實用專利, 涵蓋諸如圓角的移動設計, iPhone正面邊緣和iOS home app表徵圖布局設計等. 這些在三星手機, 特別是三星系列旗艦機中被廣泛使用. 三星產品憑藉這些專利侵權, 大大縮短了與競爭對手的差距, 攫取了巨額經濟利益——這可以從賠償金額數量窺見一斑. 美國法院對三星判罰仍然是手下留情了, 如果這些侵權的專利被禁用, 或者有這些侵權專利的產品被禁售, 那對三星來說, 估計造成的損失要遠超這個罰款金額.
目前三星仍然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手機產銷企業, 據Gartner數據, 今年第二季度, 三星在全球市場份額為22.5%, 約為蘋果 (12%) 和華為 (9.8%) 之和. 但相對於蘋果和華為, 三星顯然是大而不強, 老被同行企業, 特別是競爭對手告上法庭, 並以敗訴結束.
在業內, 三星手機是出了名的 '抄襲專家' , 從外觀設計到應用創新, 到核心專利, 對手研發出什麼, 三星就抄什麼, 市場新流行什麼, 三星就抄什麼, 這種作法也正好授人以柄, 屢成被告.
三星抄襲, 可以追溯到遙遠的2G時代. 那時候, 最火的三大手機品牌是摩托羅拉, 諾基亞, 索尼愛立信, 三星只是一個亦步亦趨的追隨者. 只要摩托羅拉, 諾基亞, 索尼愛立信有新機面市, 成為爆款, 立馬就有長相格外相似的三星手機新品推向市場. 三星就是這樣憑藉雄厚的工業製造實力, 強大的渠道營銷能力以及不顧一切的市場推廣投入, 幫助抄襲產品站在巨人肩膀上, 做到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並將競爭對手一一擊敗, 成功實現登頂.
在從2G到3G轉型, 以及4G時代最流行的雙卡雙待手機, 三星也是做得最牛的, 但在雙卡雙待專利上, 三星老被中國通訊企業告上法庭. 據曾經的 '中華酷聯' 成員的酷派稱, 雙卡雙待技術是其發明專利. 圍繞雙卡雙待技術, 還有其他一些中國企業走在最前面. 2006年12月, 名不見經傳的華立通信發現在市場中大量銷售的三星CDMA/GSM雙模雙待W579手機使用的技術方案與華立的專利幾乎一模一樣. 2007年4月, 華立通信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深圳三星科健移動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侵犯該專利並索賠5000萬元. 2008年底, 經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 三星侵權事實認定, 賠償華立通信人民幣5000萬元. 2011年, 德信無線起訴三星涉嫌侵權其 '雙卡雙待移動終端的簡訊送達報告的實現方法和裝置' , 稱三星一款名為GT-B7732的雙卡雙待手機的簡訊報告與德信的專利技術作對比, 二者技術原理完全吻合, 要求三星停止生產, 銷售侵權產品, 並公開致歉.
跨國企業曾經將抄襲其專利視作中國企業的 '專利' , 沒想到這些年跨國企業反過來抄襲中國企業專利的現象越來越頻繁地出現. 抄襲是企業節省成本, 縮短差距, 追趕對手的捷徑. 隨著市場度競爭加劇, 專利擁有者的廠商家也越來越重視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這意味著抄襲在未來競爭中將越來越 '此路不通' , 可能要付出更高的違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