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VS三星: 一場曠日持久的 | '專利戰'

因一件發明專利, 華為終端有限公司與三星 (中國) 投資有限公司, 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 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等 (以下統稱三星公司) 多次對峙法庭, 在業界引發不小轟動.

不久前, 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審結原告三星公司與被告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 (下稱專利複審委員會) 發明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行政糾紛案, 維持華為公司持有的發明專利權有效. 在這之前, 三星公司針對涉案專利向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 專利複審委員會認定請求人的無效理由均不成立, 維持專利權有效.

在業內人士看來, 近年來, 華為公司一直與三星公司進行專利交叉許可談判, 但結果並不理想. 華為公司在系列專利糾紛中接連獲勝, 給其與三星公司的專利交叉許可談判增加了重要籌碼. 今後, 三星公司或許要重新考量其在中國市場的商業戰略和專利布局策略.

一件專利引發多起爭端

2010年, 華為公司提交了一件專利申請, 並獲得授權. 2016年6月27日, 華為公司以專利侵權為由, 將三星公司等五被告共同訴至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下稱泉州中院) , 請求法院判令五被告停止侵權, 並賠償經濟損失8000萬元及合理費用50萬元.

泉州中院經審理後認為, 被訴人侵權行為成立. 此外, 泉州中院判決三星公司賠償華為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8050萬元. 一審判決後, 華為公司和三星公司均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下稱福建高院) 提起上訴. 福建高院經審理後, 除了對停止侵權部分進行了部分調整外, 其他均維持一審判決.

在華為公司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後, 三星公司針對涉案專利向專利複審委員會提起無效宣告請求. 專利複審委員會駁回了該請求. 三星公司不服, 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提起訴訟. 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經審理後認為, 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三星公司與華為公司均不服, 並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目前, 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謹慎審理維持專利有效

在華為公司與三星公司的上述糾紛中, 非常關鍵的一環是專利複審委員會維持了涉案專利權有效. 那麼, 專利複審委員會是基於何種理由作出被訴審查決定的?

據該案合議組介紹, 對於權利要求中限定的技術特徵的理解, 應從說明書記載的內容出發, 從整體上明確上述技術特徵的準確含義後, 再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進行比對, 從而得出技術方案是否具備新穎性和創造性的結論. 值得一提的是, 對於視聽資料證據的公開時間的認定, 可以根據該資料的公證時間, 視聽資料中記載的時間及大型網站的時間公布規律進行推定.

專利複審委員會作出被訴審查決定後, 引起業界廣泛關注. 有業內人士分析, 被訴審查決定詮釋了在確定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時, 應整體把握髮明實質, 對權利要求的技術特徵進行合乎發明實質的理解, 為新穎性, 創造性的評價提供客觀基礎.

訴訟目的意在開展合作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 近年來, 華為公司針對三星公司已發起多起專利侵權訴訟, 涉及多件專利. 與此同時, 三星公司也進行了反擊, 針對多件涉案專利提出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

對於兩家通信巨頭頻頻發生的專利訴訟, 有專家分析,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 華為公司與三星公司未達成專利交叉許可合作, 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三星公司向華為公司收取過高且不合理的專利許可費用. 華為公司之所以發起系列訴訟, 既是希望通過訴訟展現技術實力, 擴大品牌影響力, 更是想通過專利訴訟探索新型專利運營生態. 而華為公司在系列糾紛中不斷勝出, 有利於其與三星公司繼續談判, 迫使三星公司作出讓步. 三星公司若不讓步, 雙方有可能會在專利訴訟中繼續交手.

在該專家看來, 華為公司與三星公司的系列訴訟也對國內移動終端廠商起到了警示作用, 今後, 我國移動終端廠商不僅需要注重開展專利布局, 還應積极參与移動通信及智能手機技術標準的制定, 以不斷提升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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