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州圣何塞区法官高兰惠 (Lucy Koh) 以及陪审员的复审结果, 三星电子侵犯了苹果公司的三项设计专利和两项实用专利. 苹果公司律师代表比尔·李 (Bill Lee) 表示, 陪审团的唯一工作, 就是搞清楚这些专利侵权给苹果带来了多少损失, 以及三星电子需要针对这些损失赔偿多少钱.
而这里, 核心问题就是应该赔多少钱. 也就是说, 三星电子是应该就手机整体进行赔偿, 还是仅仅就侵权部件进行赔偿? 很显然, 三星电子是赞同第二种赔偿方案的, 并且想要将赔偿金额控制在2800万美元以内.
周二, 比尔·李向陪审团表示: '两家公司之间的侵权诉讼, 将会持续相当一段时间. ' 他认为, 陪审团应该将关注重点放回到2006年, 将在iPhone之前出现的那些翻盖手机, 滑盖手机和其他类似手机也纳入考察范围.
此外, 他还表示, 三星电子从苹果设计专利中拿到了33亿美元的收益以及10亿美元的利润, 所销售出去的智能手机数量达到数百万部. 而且, 这还只是设计专利的数据, 三星电子侵犯苹果公司实用专利所得到的利润, 并未计算在内.
早在2012年的一次庭审中, 三星电子就被判向苹果公司支付10.5亿美元的赔偿金. 随后, 在2013年的一次复审中, 该数额遭到了削减. 在三星电子同意赔偿部分损失之后, 这一案件在2016年移交给了美国最高法院. 最终反馈给高兰惠的庭审结果, 就是三星电子向苹果公司支付3.99亿美元的赔偿金.
对此, 三星电子律师代表约翰·奎因 (John Quinn) 强调, 无论需要向苹果公司支付多少赔偿金, 判断准则都应该基于侵权部件所带来的利润, 而非手机整体所带来的利润.
而苹果公司则坚持, 要基于手机整体带来的利润, 让三星电子进行赔偿. 但其实, 根据三星电子的说法, 苹果公司的专利并没有覆盖手机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