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 iPhone有數百個原型機 | 我們從不抄襲

昨天, 蘋果和三星因為初代iPhone的專利案再次回到法庭, 雙方針對罰金的數額做了最後的辯護. 蘋果這一方副總裁Greg Joswiak, 首席iPhone設計師Richard Howarth等人出席了辯論, 在法庭上, 他們講述了不少設計iPhone過程中的花絮, 對於三星的抄襲, 他們表示直到現在仍對此感到痛心.

作為蘋果22年的老員工, Richard Howarth是那幾個被三星侵犯的專利的所有人, 他強調蘋果仍然希望法院能夠維持此前10億美元的賠償: '他們不僅偷走了我們標誌性的設計, 甚至還洋洋自得地說 '我們其實也很酷' . 這是我們犧牲了家庭時間, 錯過了生日, 不知疲倦地工作後的勞動成果, 你能想象我們看到三星手機時沮喪的情緒. '

Howarth還表示, 蘋果為了初代iPhone的設計做出了無數努力, 僅僅是設計原型就做了好幾百個: '其中有八角形邊框的設計, 還有的方案只在左右邊緣是圓角設計, 有的方案是淺灰色的正面……但最後我們選擇了一個看起來微不足道的設計, 它看起來非常平坦, 但卻是最容易理解的方案, 因為用戶手部的動作一定和腦袋裡的思路是同步的. '

三星在法庭上辯護稱, 賠償款只應該針對侵權的部分進行計算, 不能說整部手機都是抄襲的結果. 但Howarth強調: '這個智能手機是一個創意, 這一是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你不能只指著它其中一小個部分說我們只需要保護這一點點就夠了. '

同時三星還質疑蘋果是不是也在研究友商的手機並加以參考, 蘋果副總裁Joswiak反駁稱 '我們確實會開啟競爭對手的手機並加以研究, 但是絕對不會複製它們的功能和設計, 這就是正確和錯誤做法之間的區別. '

並且蘋果方面還還表示, 蘋果和其他廠商設計內部結構的方式完全不同, 絕大多數廠商只是買到最好的組件, 然後想辦法把這些組件塞到機身中, 而蘋果是一開始就設計好所有的內部結構, 然後再去定製適合這些結構的部件. 蘋果採購副總裁Tony Blevins強調, 他曾經為了找到適用於iPhone的振動電機在供應商的工廠中住了兩周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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