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票制' | 政策, 山西省太原市突破性調整了

醫藥網5月14日訊 5月8日, 山西省太原市衛計委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暫不能執行 '兩票制' 藥品, 醫用耗材備案採購工作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 .
隨著這一通知的下發, 太原市已經落地的 藥品 , 耗材 '兩票制' 政策, 在某種程度上調整了.
去年3月, 太原市醫改辦等7個部門聯合印發了《太原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 醫用耗材採購 '兩票制' 實施細則 (試行) 》 (以下簡稱《細則》) , 要求該市各公立醫療機構於2017年4月1日起啟動實施 '兩票制' .
其中, 2017年6月1日藥品必須全面實行 '兩票制' , 2017年9月30日高值醫用耗材實行 '兩票制' , 2018年3月31日醫用耗材全面實行 '兩票制' .
在藥品, 耗材 '兩票制' 均已落地不短時間之後, 太原市衛計委所發的新《通知》, 與此前《細則》相比, 在可不執行 '兩票制' 的品種規定上有了一些變化.
去年3月的《細則》規定, 三種類型藥品, 耗材可不執行 '兩票制' , 包括:
一, 為應對自然災害, 重大疫情, 重大突發事件和病人急 (搶) 救等特殊情況, 緊急採購藥品醫用耗材或國家 醫藥 儲備藥品, 醫用耗材, 可特殊處理, 事後一周內向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備案.
二, 臨床必須但使用量較小的藥品, 醫用耗材, 也可特殊處理, 但事先須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核批准.
三, 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流通經營仍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而上周所發《通知》, 針對上述第一種類型藥品, 耗材, 將醫療機構事後補辦備案採購手續的時限, 由 '事後一周內' 調整為 '事後10個工作日內' .
《通知》針對上述第二種類型藥品, 耗材的規定, 則調整為:
因品種繁多, 用量較小或進口等問題暫不能執行 '兩票制' 且臨床必需的藥品, 醫用耗材, 實行備案採購.
新舊規定之間, 一個用語上的改變是: 除了用量較小的臨床急需藥品, 耗材, 品種繁多, 進口等問題也可以成為醫療機構暫不執行 '兩票制' 的理由.
本身國家版藥品 '兩票制' 檔案中就只規定了2種可不執行 '兩票制' 的品種類型, 沒有將臨床必需但用量較少的藥品納入豁免範圍.
以太原, 陝西, 甘肅等為代表, 在本地的落地政策中, 將臨床必需但用量較小的藥品也納入可不執行 '兩票制' 的品種範圍內. 這些地方被認為是突破國家版限制的典型.
新《通知》的出台, 意味著, 太原市的政策更進一步突破性調整了.
這一調整, 將給予醫療機構在落地 '兩票制' 上更多的緩和空間. 其原因, 應是為了更好保障醫療機構的臨床用藥, 用耗需求, 以避免個別, 極端供應不足現象發生.
另一個調整是: 對此種暫不執行 '兩票制' 的藥品耗材, 之前要求事前必須報衛計部門審核批准, 新的要求則是實行備案採購.
《通知》明確了備案採購的原則, 主體, 程序及監管措施.
備案採購須遵循 '臨床科室提出備案採購藥品, 醫用耗材品種, 科主任簽署意見→藥劑科或設備科進行資質審核→院領導簽署意見→報市藥品器械管理中心備案審核→實施採購' 的流程.
《通知》也明確提出, 公立 醫院 要控製備案 採購 藥品, 醫用耗材的品種和數量, 防止出現備案採購藥品, 醫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 市藥械管理中心要對備案採購情況進行督察.
這也就是說, 儘管部分藥品, 耗材可以暫不執行 '兩票制' , 但對其的採購和使用, 也是要受到嚴格約束的.
所以, 這是在將口子放得更大一點, 解決短缺問題的同時, 也避免被鑽漏洞?
自2017年1月國務院醫改辦發布《關於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採購中推行 '兩票制' 的實施意見 (試行) 》以來, 迄今快一年半時間過去了, 藥品 '兩票制' 已全面鋪開.
耗材 '兩票制' , 尚無國家版檔案, 但一些省市已先行落地, 且更多地方正在加入隊伍中.
隨著 '兩票制' 執行深入, 一些問題陸續浮出, 這其中就包括短缺藥品供應保障問題. 從去年起, 也不斷有聲音傳出, 國家或要對 '兩票制' 執行政策進行一些調整. 還有聲音說, 相關調整政策今年上半年就有望出台.
'兩票制' 政策調整, 更好滿足現實需要, 更具可行性, 這是來自業內的共同呼聲. 而太原市做的做法, 僅是地方的自我調整, 還是有著更多動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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