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徵求意見稿明確了互聯網黃金市場分工: 銀行負責金融機構提供黃金賬戶, 並具備上海黃金交易所銀行間黃金詢價市場做市商資格, 互聯網機構明確為代銷機構, 不得提供黃金賬戶, 清算, 結算, 交割, 轉讓, 多級代理. 並且互聯網機構註冊資本應不低於3000萬元, 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同時應具備熟悉黃金業務的工作人員.
近年來, 互聯網黃金這一線上理財模式崛起, 銀行, 互聯網, 傳統企業等先後入局. 按照互聯網黃金平台的股東背景, 大致可以分為四類: 互聯網系, 代表企業阿里存金寶, 騰訊微眾金, 京東金;傳統黃金龍頭企業, 代表企業紫金礦業的紫金金行, 山東招金的淘金園;企業跨界系, 如剛泰金多寶, 國美黃金;主流風投系, 如黃金錢包, AU金管家.
對於此次徵求意見稿, 騰訊公司回應稱, 徵求意見稿從業務分工, 從業資質等多個角度對互聯網黃金業務進行了細緻的規範, 為行業的發展指明了新的方向, 騰訊對此表示支援. 騰訊微黃金業務是財付通與中國工商銀行共同推出的一項黃金服務, 用戶賬戶由銀行維護, 清算, 結算, 交割等服務也均在銀行完成.
同時黃金錢包CEO楊㟀罡回應稱, 黃金錢包也會在第一時間響應監管, 目前已經在積極推動與金融機構合作, 不日將正式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相信未來, 在有序合規道路上, 黃金錢包會給行業以及用戶帶來更有價值的意義以及更好的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