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記者謝麗容 周源 駐華盛頓特派記者金焱 特約撰稿 何芊樾/文
馬克 /編輯
北京時間4月25日深夜, 《華爾街日報》報道稱, 美國司法部調查中國最大電信設備公司華為是否違反對伊朗的出口禁令, 這讓本已受限的華為在美國開展業務變得更加困難.
美國司法部, 商務部和財政部拒絕就此事向《華爾街日報》置評.
華為在回複《財經》問詢時稱: 華為在其運營的市場嚴格遵守當地所適用的法律法規, 以及包括聯合國, 美國, 歐盟在內的國際出口管製法規和制裁條令.
《財經》在美國司法部網站上未查到該機構對華為啟動調查的新聞, 但《財經》檢索美司法部網站曆史消息時發現, 該機構沒有在啟動調查階段就公諸於眾的慣例, 僅公布最後的判決檔案和相關新聞.
4月16日, 美國商務部禁止美國公司與中國第二大電信設備公司中興通訊從事任何交易, 引發了中興通訊的生存危機.
中興事件發生4天后, 4月19日, 美國國會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發布《美國聯邦資訊通訊技術 (ICT) 供應鏈針對中國的脆弱性分析》報告 (《Supply Chain Vulnerabilities from China in U.S. Federal Information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下稱《美國ICT供應鏈風險報告》) .
該報告稱, 中國政府可能支援某些中國企業進行商業間諜活動' 以提高中企競爭力並促進政府利益. 中興, 華為, 聯想, 浪潮, 京東方, 中國科學院,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 (CECT) , 北京華勝天成等19家公司被點名.
這19家公司均屬於國有控股, 國家龍頭企業或具備國防背景.
這份報告的初衷是分析研究美國政府應該如何管理與來自中國的產品和服務有關的風險, 以及中國企業在其ICT供應鏈中的參與程度. 但選擇在這個敏感節點發布並明確點名, 令名單上的公司不寒而慄.
《美國ICT供應鏈風險報告》稱, 京東方和冠捷科技為美國戴爾公司提供顯示屏; 聯想集團和華為公司為美國公司提供各種硬體產品, 有 '網路間諜' 風險.
4月20日,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針對這份報告回應稱, 美方頻頻以國家安全為由對中美高科技領域貿易投資活動設限, 顯然是以國家安全之名, 行貿易保護主義之實, 暴露了美方 '只有我可以有, 就不允許你有' 的霸權心態.
名單上的一家公司高層向《財經》記者表示, 如果新一輪中美貿易談判順利, 被列入名單未必有實質性風險, 但選擇此時爆出這份名單, 可算是 '有效威脅' .
《華爾街日報》的報道稱, 特朗普政府認為自己正與中國爭奪這個快速發展的數字世界的控制權. 中國政府完全可以下令華為和中興控制他們所生產的電信設備, 使其設備執行諸如中斷通信, 間諜性操作或發起網路攻擊.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 華為一位發言人稱, 該公司由員工所擁有, 沒有任何政府要求它監視或破壞另一個國家. 他說, 鑒於華為擁有全球供應鏈, 它構成的風險不會比競爭對手更大.
市場研究公司IHSMarkit的最新報告數據顯示, 2017年, 華為成為唯一一家份額獲得增長的電信設備商, 其份額從2016年的25%增加到28%, 取代愛立信成為全球第一; 中興通訊公司去年獲得全球13%的市場份額, 華為中興共同拿走全球41%的電信設備市場份額.
但中國電信設備公司在美國電信市場份額低於1%, 相比之下, 芬蘭的諾基亞和瑞典的愛立信在美國電信市場佔有率各為48%.
美國國會在2012年發出過一份報告, 認為, 華為和中興通訊可能成為中國官方資助的間諜活動或破壞行為的工具.
此後幾乎每年, 相關調查機構都會向美國國會提供一份美國ICT供應鏈的中國公司風險報告, 華為中興年年上榜.
本次美國商務部制裁中興, 美國司法部調查華為, 法律依據都是美國出口管製法.
世界主要國家都有出口管制政策, 這是從國家安全利益出發採取的一種貿易控制手段.
美國出口管製法限制幾類產品出口: 軍用或防務產品, 軍民兩用產品和技術, 某些核材料和技術, 以及可用於開發核武器, 化學武器, 生物武器或用於發射這些武器的飛彈技術的產品.
與中國相關且飽受詬病的主要是第二類軍民兩用產品和技術, 其中涉及到許多高科技產品和技術.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美國的出口管制制度還用於執行美國對於特定國家的經濟制裁, 比如古巴, 伊朗, 敘利亞, 朝鮮和蘇丹.
根據美國出口管製法, 任何公司向上述五大禁運國直接或間接出口管制產品都必須申請出口許可證, 如果違反美國管製法規, 相關公司有可能受到三個處罰: 1. 高額民事賠償; 2. 刑事監禁高管; 3. 公司被列入黑名單, 一定時期內不能直接或者間接購買美國產品.
中興通訊就是受到了第三種處罰.
中興並非美國公司, 也非美國上市公司, 因此, 美國商務部的制裁採用了第三種方式: 向中興的美國供貨商發出禁令, 禁止這些公司向中興通訊繼續提供美國製造的產品.
也就是說, 當美國設備或零件供應商向中興供貨時, 必須首先申請出口許可, 而此類許可申請通常都會遭到拒絕.
從違反美國出口管製法而遭制裁的過往案例來看, 被處以罰款的案例居多.
2005年, 波音公司因出口民用飛機時違規使用軍用晶片, 未經授權使用專利檔案, 行賄政府官員等罪名, 被美國政府罰款6.15億美元.
2012年, 愛立信將電信設備銷售給古巴, 事後, 愛立信接受美國政府處罰, 支付175萬美元罰金.
在伊朗, 古巴和蘇丹等問題上, 美國政府也曾對滙豐處以高達19.21億美元罰金, 法國農業信貸銀行被罰款3.3億美元, 瑞信, 德國商業銀行等也都繳納過類似罰金.
外界普遍認為, 隨著中美新一輪貿易磋商的啟動, 美國政府不會再對中國科技公司出手. 美國總統特朗普4月24日表示, 美國財政部長姆努欽和貿易代表萊特希澤將在未來數日率領代表團前往中國磋商貿易問題.
特朗普當天在與法國總統馬克龍舉行雙邊會議前告訴媒體, 中美雙方對磋商相當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