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大國下, 為何中小科技企業創新力不強

經濟觀察報 李紀珍 張雪梅/文 科技型中小企業在技術創新特別是顛覆性技術上具有先天優勢, 是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國家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新事業發展曆來都非常重視. 早在1999年, 國家就設立了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 通過直接撥款資助, 貸款貼息和資本金投入等三種方式對技術創新進行扶持. 《 '十三五' 規劃綱要》也進一步要求 '支援科技型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 在各項政策扶持下, 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新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 然而, 從專利的角度看, 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競爭力不強的現狀近年來不斷凸顯, 主要表現為高質量專利匱乏, 專利質量增長嚴重落後於專利數量增長速度.

引導方向不夠科學

長期以來, 我國智慧財產權相關政策引導方向是重視專利產出的數量, 而對專利質量則缺少明確的指標重視. 無論是在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定標準, 創新基金評審, 還是職稱評定, 崗位業績, 研究經費申請, 研究項目結題等方面, 在智慧財產權相關政策的引導方向上都是將專利申請和授權數量作為關鍵的評審, 考核和績效指標, 而對發明專利授權率, 專利實施, 專利引用, 專利維持率和PCT專利等專利質量指標並未提出明確的要求, 這樣就出現了不少企業為了資質申請和考核而生產專利, 研發人員為了業績評定和績效而創造專利, 結果就是導致大量 '問題專利' 和 '垃圾專利' 的產出, 這些 '無效' 和 '重複' 專利降低了企業專利的整體質量水平.

投入結構不夠成熟

在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 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 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以及各類社會資本融資支援下, 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科技創新活動投入總量和力度逐年提高. 但是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科技創新投入結構上表現出不成熟. 一是企業R&D人員和經費支出比例上不高. 例如, 對於科技型中小企業活躍的北京市來說, 北京高新技術企業R&D人員和經費支出分別只佔整個企業科技活動人員和科技活動經費支出的34.3%和35.2%. 二是企業在智慧財產權管理上缺乏應有的投入. 大部分處於初創期和成長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內部缺少專門的智慧財產權部門設置和智慧財產權管理人才團隊, 在技術產出後, 只是委託代理機構為其提供專利撰寫和申請服務, 因而企業對自身技術創新管理能力有限, 難以形成戰略性和核心技術的開發和管理. 三是對基礎研究和基礎應用領域的研發投入較少. 由於缺乏專業的創新管理團隊, 又顧慮科技投入風險大, 見效慢, 因此一些科技型中小企業只是對現有的生產要求開展科研, 缺乏對前沿基礎研究領域的技術創新, 直接影響結果就是企業在創新源頭上缺乏高質量技術.

保障體系不夠健全

一方面是由於人才隊伍能力和職業大環境的諸多原因, 一些專利代理服務機構和專利事務所並沒有把企業的一些很有用及很有價值的專利文本寫好, 造成一些高質量專利被 '可惜' 了. 這些可惜專利雖然在開始的時候不是那麼有價值, 但可能會因為市場因素導致一夜之間爆紅, 變得很有價值. 另一方面, 專利價值評估體系不完善, 專利價值普遍被低估, 甚至國外一些聲音都指出中國不能創新, 中國專利價值很低. 目前, 我國97%以上專利的平均法定賠償額只有8萬元, 成本高, 賠償低, 周期長, 效果差使企業雖贏了官司, 卻丟了市場. 對於規模和資金都有限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來說, 專利維權成本高和專利侵權成本低之間的反差降低了它們的創新熱情和對高質量卓越專利創造的積極性. 因此, 對在顛覆性技術創新中具有先天優勢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特別是創新競爭力的事業發展理應受到優先支援和格外重視. 而增強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競爭力的核心是促進企業提升專利質量水平, 進行高質量專利創造活動.

基於此, 應推動建立旨在增強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競爭力的高質量專利加速器工程. 高質量專利加速器是將企業高質量技術源, 經高水平專利文本撰寫輸出, 並通過高標準專利價值評估體系的引導, 在全方位產權服務保障體系的運營管理下, 實現專利質量和專利價值提升的系統工程.

增加高質量技術源的供給

增加高質量技術源的供給是提升企業專利質量的核心途徑. 一是加強政府政策的支援, 在基礎和基礎應用研究型基金項目中, 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項目的資助力度, 支援有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建立前沿技術創新研究院, 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和前沿重點技術領域的研發項目, 培育一批卓越技術創造領軍企業; 二是指導企業健全智慧財產權內部管理機制, 建立獨立的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和人才隊伍, 對企業技術創新活動開展深入的技術分析, 技術預測, 技術挖掘, 技術保護和技術交易, 提高企業技術創新成果管理和競爭戰略分析水平; 三是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利用開放式創新模式, 與海內外大學和研究院所開展產學研協同創新活動, 利用全球化創新資源, 創造與企業市場需求相適應的高水平技術; 四是建立前沿技術開發保險基金, 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前沿技術開發活動提供保險服務, 提高企業對前沿技術創新投入的積極性, 減輕企業對研發活動的風險顧慮, 營造 '鼓勵創新, 寬容失敗' 的技術創造氛圍.

提高高水平專利文本的產出

提高高水平專利文本的產出則需要加強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和隊伍體系建設, 定期舉辦專利資料庫培訓會, 為職業專利代理人員特別是涉外智慧財產權人員提供國際化業務培訓, 引導專利代理服務機構與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全程合作, 特別是在早期的技術資訊檢索和情報分析方面, 加強專利的檢索, 分析, 保護和布局工作, 提高國內專利和PCT專利文本撰寫能力, 有效避免重複, 低質量以及被 '可惜' 專利的產出. 支援全國雙一流大學建立智慧財產權學院, 開展智慧財產權教育和學科體系建設, 培養一批懂科學, 懂技術, 懂市場, 懂法律的智慧財產權專業複合型人才隊伍, 實現高質量技術源供給, 高水平專利文本產出, 高標準專利價值評估和全方位專利運營保障的有機統一.

建立高標準專利價值評估體系

高標準專利價值是高質量專利的必然要求, 也是促進高質量專利產出的加速器. 目前, 關於專利價值評估方式雖然很多, 但並不嚴謹, 主要原因在於用於價值評估的專利統計數據規模不足. 比如, 被智慧財產權法院所廣泛接受的8萬元專利價值評估僅僅來自幾百個專利的統計分析. 然而, 隨著創新型國家建設的不斷推入, 這種低價值的專利評估已不能滿足我國日益增長的創新需求, 亟待建立高標準的專利價值評估體系. 整合現有科技成果資訊資源, 建設國家專利開放資料庫, 以第四次《專利法》修改和制定為契機, 鼓勵企業, 大學和研究院所等創新主體, 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和技術交易所積极參与專利價值評估調研活動, 利用大數據, 雲計算等技術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交易資訊深度挖掘, 構建以質量為核心, 以市場為導向, 為協議為遵循的高標準專利價值評估體系.

搭建開放式國家科技成果資訊平台, 鼓勵各類機構通過技術交易市場等渠道發布科技成果供需資訊, 支援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科技成果展示與路演活動. 簡化科技成果轉化手續, 支援高校院所開展專利篩選評估, 培育一批能落地, 質量高的專利成果, 支援科技型中小企業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促進技術, 專家和企業精準對接. 進一步推進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 引導風險投資的准入, 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 擴大融資規模, 形成研發投入產出的螺旋式良性增長機制. 引導服務機構發展智慧財產權諮詢, 管理, 法律和運營的全方位服務業務, 培育一批產業融合度高, 涉外服務能力強, 運營能力突出, 具有示範帶動效應的優質智慧財產權代理服務機構. 加大專利執法力度, 制定相關法律法規, 嚴肅查處故意侵權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將制假售假, 侵權牟利, 商業欺詐等嚴重損害創新環境的行為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 並採取嚴厲的懲罰措施 (如三倍處罰, 限制銀行貸款, 招投標, 個人消費等) , 提高專利侵權的成本, 保障專利權人的合法利益, 增強專利權人和社會公眾對專利制度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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