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導, 檢方調查, 吳姓工程師於去年9月任職台積電期間, 非法重製台積電28納米的重要製程相關檔案, 計劃於12月自台積電離職後, 攜出至無錫華潤上華科技任職, 意圖在大陸使用非法重製的台積電營業秘密.
檢方認定, 吳姓工程師涉犯營業秘密法, 意圖在大陸地區使用未經授權重製, 使用及泄漏他人營業秘密罪嫌與背信罪嫌, 對吳姓工程師提起公訴.
台積電錶示, 對於利用不當方法取得技術機密的情事絕不寬容, 將嚴厲保護技術機密.
據中時電子報報導, 檢察官訊問完畢裁定新台幣10萬元交保, 考量他遭大陸挖腳, 另限制居住且限制出境出海.
台積電28納米製程技術, 被視為其主力技術之一, 大陸科技公司不惜大動作挖腳台灣科技人才, 在重金利誘下, 科技人甘願鋌而走險, 去年台積電也有1名徐姓工程師, 大量印製28納米製程被公司抓包, 一審遭判刑1年6月, 緩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