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官再添亂! 裁定中國法院對三星銷售禁令無效

集微網消息, 眾所周知, 2018年1月11日, 華為向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訴三星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一審宣判公開宣判, 法院宣判三星立即停止製造, 銷售, 允諾銷售等方式侵害華為專利權, 華為一審勝訴. 如不服本判決, 三星方面可依法上訴.

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 考慮到本案的專利為 4G 標準必要專利, 在停止侵權問題上和非標準必要專利不同. 在本院責令被告方承擔停止侵權的判決生效後, 華為和三星仍可以進行標準必要專利交叉許可談判, 如果華為和三星達成標準必要專利交叉許可協議或經華為同意, 不執行本院停止侵權的判項, 應予准許.

然而, 近日美國一位法官的裁定又給這一事件添加了些許變數.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奧瑞克(William H. Orrick)裁定, 三星電子可以繼續在中國生產並銷售智能手機.

奧瑞克表示, 華為和三星雙方在舊金山還有一場訴訟, 在舊金山法庭作出判決前, 深圳中院的裁決不能生效.

奧瑞克在裁決書中稱: '中國法院之前的裁決, 會讓當前正在舊金山法院進行的 '違反合約案' 變得毫無意義, 該期間內對三星在中國市場的運營會造成極大風險. '

對此, 華為在舊金山的律師貝廷格(Michael J. Bettinger)暫未作出回應.

2016 GoodChinaBrand | ICP: 12011751 | China Exports